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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区环境保护局内设机构及属下事业单位职责(职能暂无调整)
发布日期:2019-06-10 00:00:00    来源:区环保局    发布机构:区环保局

(一)内设机构及其职责  

办公室   电话:3826529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办、财务、工会、共青团、计生、对外宣传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纪检监察、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党群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和审核工作。  

政策法规股   电话:3826137

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环境保护依法行政和执法责任制及考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政协议案、提案;组织行政处罚审查、听证工作;负责环保法律日常咨询工作

规划环评股  电话:3826511

负责全区环境保护的规划、计划、环境功能区划工作,负责审批权限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工作,负责需上报惠州市环保局审批项目的初审工作,负责本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股   电话:3826513

负责全区工业污染源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环境监测监理业务工作;推进在线监控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污染企业环保信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环境监测和发布本区环境状况公报、重大环境信息;组织对全区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本区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广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生态保护股   电话:3826538

组织编制实施全区生态保护规划;监督管理全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状况评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生物遗传资源;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我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示范区创建及农村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政府环保责任制考核、东江水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工作;负责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旅游城市、园林城市等创建协调工作。负责生态区创建相关工作及协调国家环保模范城的巩固提高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中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等工作。

大气环境管理股   电话:3826513

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大气、噪声、光、恶臭、化学品及机动车的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工业大气污染源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有关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拟定全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计划、技术规范和措施;协助对在用机动车和延期报废车辆排气污染的路(抽)检和站(场)检,处理机动车排气污染投诉;协助对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测机构日常工作的监督,协助对定型、生产和销售的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检测、监督;协助有关部门对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油气回收治理工作;负责组织建立机动车排气污染网络信息系统,对检测数据等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和研究利用;负责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水环境管理股    电话:3826521

负责监督管理全区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监督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辖区内河流环境污染防治和跨行政区域的重大水环境问题,组织受理污染源治理资金的申报;协调、统筹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的环境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行政直属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环境监察分局    电话:3826515

指导、监督、协调全区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监督检查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标准的执行情况;参与协调全区重大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和调查处理;参与协调处理跨区域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参与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等工作;监督检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限期治理项目任务完成情况;负责全区排污申报核定以及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环境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

环境监测站     电话:3826517

贯彻执行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参与制定有关环保监测政策和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工作等;负责对全区的大气、水质、土壤、生物、噪声和室内污染物等各种环境质量各项要素及污染源的监测工作,同时收集、分析、整理、储存和评价监测数据,建立健全我区污染源监测档案工作;参与本区审批的建设项目“三同时”及限期治理项目的竣工验收监测;负责编写本区环境质量报告书;参与辖区内污染事故调查和污染纠纷仲裁工作;负责惠阳区环境监测网的组织和协调;参与协调本区的环境应急监测;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电话:3826520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组织实施和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制度;负责建立固体废物管理的档案及相关数据库工作;协助处置突发性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环境科学研究所    电话:3826813

负责环境科研、环境规划、重大项目和环境论证等环境调研性工作;承担环境现状调查、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环境风险评估、生态市创建等公益性工作;负责为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审核、环境监理、环境认证、事故应急等提供技术依托;承办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环境技术中心    电话:3826538

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负责环境风险评价报告技术评估;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技术评估;负责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修复设计方案技术评估;负责专项资金补助申请报告技术评估;负责环保业务资质登记管理;负责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及验收报告的专家评审工作;参与环境保护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具体工作;受委托开展其他技术评估业务;指导环保产业协会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环境应急管理中心  电话:3826538

执行国家和省核与辐射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对放射源等核应用技术、伴生放射性矿物质资源开发利用和电磁辐射设施等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参加伴有辐射设施事故的应急响应、放射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组织协调全区重大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协助审查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方案并监督检查落实;负责公众核辐射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从事辐射安全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参加学习培训;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环境保护宣教中心   电话:3826695

面向全社会开展以环境科学知识、环境法律知识和环境道德知识为主要内容的环境教育;利用广播、电视和报刊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全区环保工作,完成重大环境情况的文字、图片、影视的宣传报道;负责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的创建工作等职能;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环境保护电子政务中心   电话:3826029

接受国家、省、市环境信息中心的业务指导及其委托工作;负责全区环境信息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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