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8〕59号)和《中共惠州市惠阳区委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惠阳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惠阳委发〔2019〕1号)精神,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建制,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和区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有关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定城乡管理和综合发展总体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行使城市管理领域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能。
(三)负责牵头编制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负责户外广告和招牌的审批管理工作。
(四)行使城市管理领域的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燃气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含户外广告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房地产与住房保障、无照流动商贩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能。
(五)负责全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协助开展全区性城乡管理重大执法活动和专项执法行动。负责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上级交办、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工作。
(六)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指导和监督各镇(街道)综合执法机构在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职责方面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制定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和执法行为规范,对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七) 统筹全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科技创新工作,完善智慧城管工作。推进城乡管理工作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发展。
(八)负责区城乡治理委员会日常工作,构建和谐的城乡管理公共关系,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治理格局,推进城乡管理公共服务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协助组织开展对全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监督、考核。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应当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理、协调创新,统一行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职能,切实履行指导、监督、协调职责。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区工作要求,建立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解决我区城乡管理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补齐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中的短板,将管理服务和执法工作向乡村延伸、向农村覆盖,破解城乡二元结构问题、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进一步提高城乡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构建服务便民高效的现代城乡治理体系。
(十一)与区自然资源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查处职能范围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建设行为。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查处职能范围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用地行为。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局要建立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查处协调配合、执法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执法装备购置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
(二)法规股。负责对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实施进行监督。拟定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规范性文件。组织行政处罚听证,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及相关法律咨询工作。负责信用体系建设。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的法制审核。监督行政执法文书的实施。负责普法教育、行政执法的法规业务指导,拟定执法人才建设、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措施。负责执法证件的申领和管理工作。
(三)执法股。负责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和综合执法工作规范的指导。指导、协调、统筹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及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燃气管理工作。制定行政拆除方案,组织、协调专项整治活动、拆除行动和联合执法工作。
(四)城乡管理股。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城乡统筹工作方针政策。编制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发展总体战略、行业发展规划、专项管理规划和制度。组织落实城乡管理一体化接轨工作。统筹全区智慧城管平台的规划建设和运维管理。负责行政审批核准工作。
(五)业务受理股。负责信访投诉和行政审批事项申请的登记、受理、转办、跟踪、反馈,负责局长信箱、举报信箱管理。
(六)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执法四大队。依法履行淡水城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全部的行政执法职能。联系和指导各镇(街道)综合执法机构城乡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四个大队地域管辖范围以淡水立交桥为原点、人民路和白云路为界划分成四个区域。
(七) 执法五大队。负贵局直接管辖区域内的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跨区域和重大、疑难复杂行政执法案件及重大投诉案件的协调和查处工作。联系和指导各镇(街道)综合执法机构的城乡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参与局组织的重大执法行动,承担突击行动任务。
(八)人事股(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党群、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服务、队伍建设及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纪委和纪检信访工作,负责核查行政违纪案件。负责对机关和执法人员在公务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政职权和遵守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纠察,负责队容风纪和执法效能的督查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