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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区财政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19-07-04 11:21:00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采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编制中长期财政收支计划、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和财政决算,执行批准的财政预算;管理和监督全区各项财政收支,负责财政资金的调度和拨款。

    二、 负责全区非税收入的征管工作;管理和监督彩票市场;负责全区各种专项资金的征收管理工作。

    三、 管理各项财政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监督本级财政性基建拨款等各项财政支出,负责财政性资金投入的基建工程概预结算审核工作。

    四、 负责国库库款的收入和支出,负责全区国债管理工作;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负责行政事业单位清查、统计报告等工作;组织实施财政资金支出的绩效管理工作。

    五、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统一的财政、财务开支标准、费用定额和总预算会计制度、单位预算会计制度;贯彻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及分行业企业财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指导全区会计工作。

    六、 参与宏观经济的决策和全区经济管理,参与经济体制和投资、劳动工资、物价、经贸、科教、住房、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改革。

    七、 负责管理和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拟订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执行工作。

    八、 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规和财会制度的执行;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

    九、 制定财政干部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宣传和信息工作。

    十、 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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