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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基本职责
发布日期:2017-11-08 15:35:50    来源:区环卫局    发布机构:区环卫局

一、市容环卫局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是本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法律、法规;拟定本区市容和环境卫生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经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主管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提出各个时期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的计划和要求,领导下属单位完成市容和环境卫生任务。对镇属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实行业务指导。

(三)领导市容卫生监察队伍,做好行政执法和“门前三包” 工作;监督、管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

(四)统筹安排城区环卫设施基本建设和大型环卫专用机具的配置。

(五)对城市废弃物的处理,实行统一调度管理,开展环卫科研,提高环卫作业机械化水平,提出解决垃圾、粪便消纳出路的根本办法,逐步实现生活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

(六)对社会环卫专业化公司实行质审核、监督和管理。

(七)参与制定城市规划和环境卫生事业规划,审查大型公共民用建筑中的环境卫生设施的设计并参与竣工验收。

(八)统一管理城区建筑垃圾消纳、散装建筑材料运输、临时洗车场、户外广告、标语、招牌、霓红灯、橱窗的设置和废旧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工作。

(九)组织全区市容卫生宣传教育,总结推广市容卫生管理先进经验,提高市民卫生意识。

(十)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办公室

1、组织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各股室、所、队、场、公司的关系。

2、负责文秘、保密、档案、信访、接待、保卫、后勤管理工作。

3、负责人事、机构编制工作。

4、负责局下属所、队、场、公司领导班子考察、考核、调配工作。

5、负责党建、共青团、妇女、工会、计划生育工作。

6、负责思想宣传、教育和职工岗位培训工作。

7、负责工人的招收、辞退、调配工作。

8、负责全局安全防范工作。

(二)环境卫生管理股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卫生管理法规,负责拟定全局环境卫生工作年度计划。

2、负责服务区域道路清扫、上门收集、生活垃圾(粪便)清运处理、公厕保洁等工种任务核定、分配、计划落实,建立健全业务档案,做好统计、汇总、上报的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制定全区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标准、劳动定额标准。

4、负责制定不同季节及阶段性工作重点,负责各项迎检、重大活动环境卫生保障任务的部署、推动、落实。

5、负责开展局环境卫生工作量化考核,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对全区乡镇机关团体、院校、企事业单位、车站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工作进行指导、协调。

6、负责处理有关的议案、提案和业务咨询以及有关业务投诉信访等工作

7、负责全区环卫管理业务培训与业务工作量化考核

8、负责环境卫生经营性服务的审批及运营监管,指导和监督环卫协会工作,规范管理全区环卫作业服务市场。

9、负责指导各镇(街道)村(委会环境卫生业务工作,具体组织、指导各镇(街道)“美丽乡村·清洁先行”工作的开展。

    10、处理有关环境卫生工作的群众来信、来访和投诉。

(三)工程技术股

1、负责组织编制、修编全区环境卫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按照技术标准依法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并根据上级下达任务组织项目建设,负责对全区垃圾、粪便等生活垃圾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规模、选址、技术等提出意见。

3、负责道路清扫保洁,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处理技术、收运模式的引进和推广,负责对环卫新技术的考察和论证。

4、参与城市建设开发和旧城改造需配套建设环卫设施项目的初步设计会审和竣工验收。核准全区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厂(场)等环卫设施的关闭、闲置和拆除。

5、组织、指导垃圾转运站、公厕、收集屋、工具房等环卫设施建设、维护、改造、提升管理等工作

6、编报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组织政府投资环卫项目的建设管理,负责环卫专用设施基建及其预结算工作。

7、指导、协调归口管理单位的环卫设施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作

8、负责环卫设备管理工作,拟定并监督执行环卫设备管理规范和操作规程,负责环卫设备选型评估和推广应用;编制、审核有关环卫设备的新购计划并组织实施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设备采购工作,审核各类设备的报废计划。

(四)财务

1、掌管全局经费,制定全局年度预算方案。

2、负责全局财务与会计的核算监督管理。

3、负责对局下属单位财务工作的检查、指导。

4、负责对下属单位财务人员的培训。

5、负责对全局国有资产的管理。

6、负责财务审计和统计工作。

7、负责拟定对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做好检查评比工作。

8、负责局机关工资福利发放及日常经费管理。

(五)工会委员会

    1、围绕党总支的中心工作,根据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布置、检查指导工会分会开展工作。
    2、贯彻《工会法》,努力维护干部职工合法权益,为群众说话办事,深入基层调查研究,

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密切领导与职工的联系,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工作。

 3、发挥工会的自身特点和优势,协助党总支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常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和公共道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三德”教育。
 4、切实履行民主参与职能,着力履行维护职能,发挥工会桥梁纽带作用,不断促进干部职工工作、生活条件的改善。

    5、协助办公室组织好各类文化娱乐、体育活动,更好地丰富干部职工的文体生活,使干部职工在各项活动中陶冶情操、增长知识,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

    6、做好新会员的接收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

三、各单位

市容卫生监察队

1、宣传、执行国家和本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对市容卫生监察队伍的业务领导和监督检查。

2、依法处理违反市容和环境卫生法规、规章的行为。

3、拟定市容卫生监察工作年度计划和发展规划。

4、实施对城区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的管理、建筑垃圾的管理和散装建筑材料的运输管理。

5、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监察、“门前三包”管理和组织检查工作。

6、对各环卫所市容卫生监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考评

7、接待和处理群众关于市容卫生工作的上访、投诉。

8、负责对市容卫生监察队员的业务培训。

9、协调与城、市政、公安、工商、卫生等相关部门的联系。
10、负责垃圾分类收集推广与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

)环卫所

1、负责城区街道的清扫、保洁工作。

2、负责垃圾的日产日清(清运)工作。

3、负责辖区市容卫生监察工作。

4、负责辖区的建筑垃圾、“门前三包”管理。

5、负责日常环卫工作的宣传、劝阻违反市容环境卫生法规、规章的行为。

6、掌管本所经费和国有资产。

7、对职工进行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人素质。

8、负责本所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工会、妇女、共青团工作。

)建筑垃圾管理所

1、统一管理区建筑垃圾的排放、受纳和散装物料的运输。

2、负责对区建筑工地环境卫生、运输建筑垃圾车辆的管理。

3、参与制建筑垃圾排放、受纳和车辆运输散装物料的规章制度和标准。

4、处理群众关于建筑工地污染环境卫生的上访、投诉。

5、负责对建筑工地、散体物料运输车辆的办证工作。

6、负责本所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工会、妇女、共青团工作

7、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四)环卫车队

1、负责城区内自设桶点、转运点垃圾的吊运、管理工作,做到日产日清。

2、负责城区主要街道的机扫、冲洗、洒水工作。

3、负责对垃圾运输车的使用和维护。

4、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工会、妇女、共青团工作。

5、对职工进行思想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工人综合素质。

6、掌管车队经费,做到合理使用,计划安排。

)垃圾处理场

1、负责龙尾坑垃圾填埋场封场后的管理和维护及垃圾场进出道路的养护。

2、负责对垃圾处理的科学研究和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

3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工会、妇女、共青团等工作。

4、做好其他清洁服务工作

(六)榄子垅环境园监管中心

1、认真贯彻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与规范、政策和要求、特许经营协议(垃圾处理服务合同)、园区监管管理条例,组织落实确定的工作计划和管理措施。

2、负责制定园区内各垃圾处理项目运营监管细则,建立健全园区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制度。

3、定期组织开展监管例会,了解运营情况,审阅核实运营方提供相关报表、数据、运行记录。

4、负责园区内各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监管:

1)垃圾处理量不少于监管部门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数量。

2)严格按国家相关运行维护及安全规程管理。

3)处理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合同规定的垃圾种类。

4)垃圾焚烧炉运行工况不低于国家标准中有关焚烧炉技术性能指标要求。

5)垃圾填埋库区随着垃圾作业面的升高,垃圾堆体变化,填埋气体导排收集系统、垃圾渗滤液收集系统、雨污分流设施应按照设计规范设置要求续接。

5、负责园区内垃圾处理设施环境污染控制管理监管:

1)垃圾渗滤液处理排放、大气污染物、噪声、固废等项目须达到国家有关环境污染控制标准及环保部门有关规定。

2)应对出厂(场)垃圾运输车辆冲洗并保持车辆容貌整洁卫生。

3)应对厂(场)区内道路冲洗、洒水,保持路面整洁和控制尘土,降低尘土污染。

6、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环保,公安消防、安监,质检、供电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查,督促园区内各类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上级相关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处理等。

7、负责督促园区内各项目建立一套完整的公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督促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和组织演练;协助各职能部门建立健全相关的公共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8、掌握园区内称重计量设备环保在线监测设备仪表运行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制止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安全隐患和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及时向局相关部门报告。

9、负责对职工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综合素质。
10、负责与环境园第三方监管机构进行沟通协调,解决好监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对监管工作进行监督与考核。

11、监管流程:

1)日常管理工作。按照巡检路线、巡查内容,现场巡查各系统设备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厂区和车间环境卫生情况,有无安全隐患,完成各项记录考评工作。

2)不定期抽查工作。抓现场施工安全、环保设备运行情况、委托专业机构对计量设备进行突击检查、每个季度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排查安全隐患。

3)建立生产数据库。常态化收集垃圾量、垃圾填埋量、焚烧垃圾量、垃圾渗滤液收集量、垃圾渗滤液处理量、焚烧飞灰量、焚烧灰渣量、燃油消耗量、用水量、消石灰加入量、尿素(或氨水)加入量、活性炭加入量。加强数据分析,以指导发现问题。

4)监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处理。通过口头通知、下发营运监管函、罚款及责令整改等方式,并报局相关部门,由局根据《特许经营协议》中的条款结合现场问题情况决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5)运营监管会议制度。每周定期与运营公司召开营运监管会议,互相通报营运和监管情况。

12、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

(七)公厕管理所

1、负责城区局管公厕的日常管护工作。

2、负责城区局管公厕设施、设备的维护、修缮工作,确保公厕正常开放。

3、依照公厕管理所的各项管理制度,妥善管理好人、财、物。

4、负责对公厕卫生进行考核管理,确保公厕卫生达到“五无五净”标准。

5、负责本所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工会、共青团等工作。

6、做好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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