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和区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化相关政策和法规、规章,组织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拟订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数字政府”平台建设运维资金管理工作。
(三)负责对区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实施集约化管理,对区财政资金建设的政务信息系统项目提出建议,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
(四)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和标准化建设。负责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的日常监督和年度报告工作。
(五)统筹协调区级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建设,负责区行政服务平台日常管理,统筹管理政务云平台和电子政务外网,指导镇(街道)、部门网上政务应用和建设。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政务服务和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建设要求,负责区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建设和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推进政务服务和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
(七)组织协调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统筹政务数据资源采集、分类、管理、分析和应用工作。
(八)统筹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数字政府”平台安全技术和运营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区级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安全。
(九)组织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管理制度,综合指导协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
(十)贯彻执行省、市有关政务服务网热线建设总体部署,牵头负责区政务服务热线相关工作。
(十一)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综合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信访、政务公开、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党群、离退休人员服务、教育培训、财务、资产管理、审计等工作。负责受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处理对区级政务服务的投诉和建议。负责区政务服务热线相关工作。负责相关法制工作。
(二)电子政务与数据管理股。拟订“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数字政府”平台建设运维资金。制定政务信息化、“数字政府”建设、区级基础政务系统、政务云平台和网络建设、政务数据相关技术、政务信息化购买服务标准和规范。组织政务信息化重大项目建设并进行评估。统筹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电子政务外网和云网资源管理,制定相应管理规范。组织协调推进政务等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建设和管理政务数据资源平台,建立政务数据对接、认领和反馈制度,依托数据治理推进审批和监管部门信息交换共享。组织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
(三)审批协调服务股。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推进建立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负责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的日常监督和年度报告工作。组织开展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制定政务服务管理和监督工作制度、服务标准和规范,监督区级政务服务事项的实施、评估。组织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制度,统筹协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监督检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平台规范运行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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