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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街道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19-01-29 15:17:00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党政办公室

1、负责街道机关文印秘书、档案管理、政务公开、保密及窗口办文工作;
2、负责行政执法的投诉检查、督促和考评工作;
3、负责制定街道年度工作计划,协助领导抓好经济工作,做好国民经济指标的统计和分析并做好工作总结;
4、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福利等工作;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抓好本辖区精神文明建设;
5、负责文电、文稿起草、审核、报批、打印、呈阅、督办等具体事务;
6、负责安排会务工作和街道办领导重大活动的安排以及车辆后勤、内务管理、接待等行政日常事务工作;
7、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行政工作。

联系电话:0752-3352004

组织办

负责街道党工委的组织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具体为:

1、党基层组织建设,尤其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研究和提出党内生活制度建设的意见,指导党员培训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

2、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社保、退(离)休审批手续,负责干部职工的档案审查和管理工作;

3、组织、干部工作的检查督促,及时向党工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4、退(离)休干部工作的管理;

5、承办党工委和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752-3356056

纪工委

负责街道纪律教育、督察等有关方面的工作,具体为: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纪委、监察部门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

2、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构建反腐倡廉惩防体系的执行情况与党员、干部遵纪守法负责调查和处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处理来信来访工作情况;

3、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协助党工委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5、负责调查和处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

6、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执法监察工作。

联系电话:0752-3352749

人大办

负责街道人大有关工作,具体为:

1、在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负责代表团和代表的服务工作;

2、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点及其工作安排,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

3、为人大代表学习培训、视察、调查、述职、旁听等工作服务;负责发送人大代表活动通知、刊物和学习资料;

4、加强与人大代表及其所在单位的联系,走访人大代表,为人大代表走访选举单位、联系选民的服务工作;

5、协助人大代表接待选民,了解社情民意,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的服务工作;

6、了解和掌握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情况,人大代表活动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代表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工作;

7、接待代表的来信来访,对代表所提意见、建议给予及时办理和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做好跟踪答复工作;

8、经常走访代表,了解代表意见、建议和要求,保持同代表密切联系;

9、承办区人大常委会及街道人大工委交办的工作。

联系电话:0752-3356173

武装部

负责本级民兵、预备役、征兵和国防动员工作,具体为:

1、在上级武装部党委、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辖区内的民兵、预备役工作负完全责任;

2、负责本辖区内的民兵、预备役的编制,组织建设,军事训练以及政治教育;

3、负责搞好辖区内的征兵和预备役登记统计工作,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军烈属的优抚工作;

4、负责组织并带领民兵完成各项战备执勤任务、组织发动民兵积极参加“两个文明”建设;

5、负责搞好本辖区内民兵干部的选拔、培养和管理教育;

6、负责拟定辖区内战时动员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在平时做好战时动员的各项准备工作;

7、战时负责本辖区内的兵员动员和带领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等各项任务。

联系电话:0752-3352974

宣传办

负责街道宣传工作,具体为:

1、全街道群众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教育,组织学习中央文件和有针对性地进行时事政策宣传;

2、协助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开展学习活动,根据党工委要求,督促指导下属党支部的理论学习;

3、建立、完善宣传报道工作机制,培训宣传教育骨干,抓好对外宣传工作及政府宣传栏更新;

4、理论学习材料和报刊的征订、发放工作;

5、各类典型的推荐和宣传工作

6、协同工会、共青团、妇联及文化服务中心等部门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7、完成上级宣传部门和党工委下达或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8、为党工委各项中心工作的开展做宣传舆论引导。

联系电话:0752-3356058

工会

负责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权利维护等方面的工作,具体为:

1、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

2、贯彻执行上级工会的指示、决定,确定本街道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

3、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街道党工委、和区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

4、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企业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

5、抓基层工会的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组织基层工会开展形式多样的职工文体活动;

6、调查研究职工劳动安全和劳动保护工作状况,发挥监督、指导和服务作用;调查研究有关职工就业、工资、保险、福利等情况,推进职工社会保障和集体福利事业的发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7、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工作;

8、做好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

联系电话:0752-3342464

 

负责街道共青团、少先队的事务管理以及少年儿童权益维权工作,具体为:

1、贯彻落实党、团组织的各项方针、政策,团结、教育和引导全街道青年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

2、负责街道团组织建设,指导和帮助青少年组织开展工作;

3、宣传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

4、调研青少年思想状况,加强青少年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及阵地建设。

5、组织带领青年围绕党委的中心任务、经济建设,开展建功立业活动,发挥团组织的生力军、突击队作用;

6、抓好基层团组织、团干部、团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7、抓好全街道少先队工作,加大青少年教育工作力度,强化基础建设;

8、维护青少年权益;

9、加强同社会各界青年的交流和友好关系;

10、负责办理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团区委和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752-3356061

妇女联合会(妇联)

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具体为:

1、贯彻执行淡水党工委、淡水街道办和上级妇联的工作部署,制订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妇女学习马列主义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妇女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

3、组织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开展“双学双比”(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和“巾帼建功”活动;

4、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向社会各界宣传妇女,反映妇女的意见和要求,代表妇女参加社会协商对话,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规、条例的制订;

5、指导各级妇联开展工作,配合组织部门做好中青年优秀妇女人才的培养选拔和推荐工作;

6、与其他各级、各地妇联的联系和合作,加强同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妇女、各民主党派、宗教团体妇女组织的联谊,扩大国际交往,加强对外友好合作。

联系电话:0752-3356059

农业办公室

负责全街道农业、农村经济及事务管理工作,具体为: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政府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制订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检查监督农业、农村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2、掌握、反映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动态信息、推广有关经验;

3、负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村商品生产发展;

4、负责农业生产的发展及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和落实“三高”农业发展计划;

5、负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

6、负责农村基层经营体制和农村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

7、负责造林绿化、林政、林地管理及森林防火工作;

8、负责“三防”、水利设施建设及水库管理工作;

9、负责发展养殖业及动物防疫工作;

10、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行政工作。

联系电话:0752-3352381

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负责街道社会事务工作,具体为: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障、社会救济、残疾人、宗教、侨务、爱国卫生等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指导本街道社区建设工作,拟定社区建设工作发展规划,组织并指导社区干部的培训和社区服务管理工作;

3、协助社区基层政权建设。指导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基层民主建设;

4、根据社会救助条件,负责本街道困难群体的救助、扶贫、帮困工作;

5、民政优抚、救济救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户的调查、审核、上报和发放工作;

6、拥军优属、优待、抚恤以及退伍军人服务工作;

7、残联工作;

8、本街道宗教事务管理;

9、协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华侨、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10、组织实施本街道爱国卫生工作;

11、殡葬管理工作;

12、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行政工作。

联系电话:0752-3352413

规划建设办公室

主要负责街道城乡规划、建设等工作,具体为:

1、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有关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在全区的总体规划下,协助做好本街道的乡村规划和规划实施工作;

3、按程序审批本街道的建设用地有关手续;

4、打击违法用地、违章建筑行为;

5、会同国土部门做好本辖区内土地的征用、划拨工作;

6、处理建设中发生的民事纠纷;

7、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行政事务。

联系电话:0752-3351814

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负责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管理工作。具体为: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配套法规;

2、掌握人口变动情况,编制上报人口统计和药具统计报表,落实各项计划生育指标任务的完成;

3、制订全街道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计划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参与全省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和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

4、负责全街道计划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证的审核、发放和管理,符合计划生育奖励对象的审查及服务;

5、对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员,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6、负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为流动人员提供免费避孕药具和咨询服务,督查节育措施落实情况;

7、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居)委会及辖区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村(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队伍的思想教育管理和业务培训,加强计生统计台账管理,做好计划生育统计报表工作;

8、组织实施一年两季的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

9、宣传普及避孕节育知识,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落实安全有效地避孕节育措施;

10、育龄群众的优生、优育、优教知识培训,开展生殖 健康咨询服务。

联系电话:0752-3352579

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要负责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具体为:

1、贯彻中央和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指示,负责制订本街道的综合治理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组织实施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决定;

2、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本街道的社会治安问题;

3、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支部、居(村)委会和本街道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视情况提出行使一票否决权的建议;

4、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创建、达标活动;

5、上级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752-3357440

企业办

负责街道下属企业的有关管理工作,具体为:

1、辖区内企业合理规划、分类指导,依法管理辖区企业;

2、办理企业申报登记手续;

3、负责企业的经济月报、季报、年报工作;

4、完成党工委、街道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52-3357435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负责街道经济、财务方面的工作。具体为: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物价、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强化财税征管,全面、准确地掌握纳税对象和纳税税额;

3、资金的收支和拨付工作,监督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反映资金的收支情况,月、季、年终的财务编报;

4、组织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行政性收费的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行为;

5、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和财务制度;

6、管理和指导全街道会计工作;

7、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行政工作。

联系电话:0752-3352733

安全办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街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具体为:

1、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列出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计划,并付诸实施;

2、对本辖区内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深入生产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指导解决有关问题;

4、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监控、整治;

5、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按国家规定及时准确地统计上报职工伤亡事故;

6、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

7、负责全街道安全生产综合管理的日常工作;

8、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联系电话:0752-3372119

司法所

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具体为: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处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752-3344148

计生服务所

负责街道计划生育各项服务工作,具体为:

1、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科普知识;

2、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咨询工作;

3、对社区居委会计生专职开展优质服务、避孕药具知识业务培训;

4、指导社区计生服务室开展咨询随访等业务活动,并负责对服务室的工作进行检查与考核;

5、避孕药具的免费发放、管理工作,根据服用药具人数、药具使用情况制订药具年度计划,并按计划领取药具;

6、督促、指导村(居)委做好避孕药具的发放、随访工作;

7、指导、动员育龄夫妇在生育后规定时间内及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

8、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辖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免费的查环查孕、避孕药具、放取宫内节育器、人工流产、男女结扎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每2年为辖区已婚育龄妇女开展一次妇女生殖健康普查,建立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档案;

9、独生子女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的上报审核工作。

联系电话:0752-3356305

综合文化站

负责推进街道文化事业发展,做好各项文化建设事务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具体为:

1、大力弘扬先进文化,满足群众的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2、运用各种文化艺术形式,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完善文化活动基础设施建设,为居民群众提供的活动场所;

4、文化活动社团、组织建设工作,完善社区文化辅导员制度;

5、开展各类文化工作和艺术门类的培训,扩大群众文化骨干队伍;

6、街道办文化活动中心的管理,丰富活动内容,发挥示范作用;

7、管理和利用好科教、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发挥现有文化体育娱乐活动设施的作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居民体质;

8、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繁荣发展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

9、收集、挖掘、管理民间艺术遗产,负责文物的保护、宣传工作;

10、负责人民公园日常植物养护、卫生、保洁管理。

联系电话:0752-3350253

教育指导中心

负责街道教育事务管理工作,具体为

1、教学设置、调整和招生工作;

2、教学计划管理;

3、教学运行管理;

4、教学质量管理;

5、教学基本建设管理;

6、教育经费管理;

7、教学基地建设;

8、教务部门内部的管理。

联系电话:0752-337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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