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府〔2016〕38号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惠阳区文化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区政府各部门、 各直属机构:
《惠州市惠阳区文化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业经四届77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区文广新局反映。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日
惠州市惠阳区文化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十三五”文化事业发展和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战略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按照我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总体要求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制定文化事业规划的决定,结合我区文化事业的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着力弘扬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创作更多无愧于时代的文化艺术作品,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提高我区文化开放水平,提升我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促进我区文化建设迈向新的台阶,为惠州以更好质量更高水平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工作原则
(一)导向正确原则。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积极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二)政府主导原则。加强和完善党委和政府对文化事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强化政府在推进文化事业发展中的主体责任,加大对公益文化的投入,完善文化事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和各项保障机制。
(三)创新驱动原则。创新发展思路,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解决制约文化事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文化与科技融合,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不断壮大文化事业发展的内生动力,激发全社会的文化创造活力。
(四)社会参与原则。在强化政府主导的基础上,完善社会资本投入文化事业的政策环境,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建立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统一、多层次、多元化的文化事业发展新格局。
(五)提质增效原则。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转型升级,从重硬件建设向提升服务效能转变,从单向供给向供需对接转变,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效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需求。
三、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十三五”时期惠阳文化事业发展,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状况、人民需求相匹配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标准化水平的显着提升,主要指标居全市前列;完成创建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并逐年巩固创建成果;文艺创作生产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打造一批体现鲜明惠阳地方特色的优秀文化艺术精品;现代文化市场体系进一步健全,文化市场规范有序、繁荣发展;文化遗产保护的管理、组织、运行机制逐步健全,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建立起低成本、高效能的区域文化合作和对外文化交流的工作协作机制,打造一批在省、市具有竞争力的文化走出去活动品牌;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版权事业健康发展,行业监管能力显着提升。
四、主要任务
(一)推动和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建设。创新形式和载体,大力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实践活动等。持续推进依法治区建设,完善并公布权责、服务、负面“三张清单”,提升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提升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深入开展公民道德实践活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实践活动,继续抓好“我们的节日”品牌,加强校外课外德育阵地建设,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提升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二)持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围绕2017年夺取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的目标,认真实施惠州市巩固文明成果三年提升(2015~2017),不断优化政务、法治、市场、人文、文化、生活、社会、生态等八大环境。进一步推进创建常态化建设,完善志愿服务、诚信建设、公民旅游法治化、督查考核、责任追究、投入保障等系列制度,扎实提升创建工作水平。
(三)完善和提升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切实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大战略部署,科学谋划“十三五”期间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认真做好区博物馆等区、镇、村三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扎实推进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继续完善和提升基层文化设施网络,重点推动各镇(含街道,下同)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五个有”文化设施的建设和达标升级,不断提升公共文化设施的免费开放工作水平。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数字化建设,继续推动数字图书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城乡电子阅报屏等项目建设。
(四)大力开展文化惠民服务活动。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惠民活动,擦亮群众文化活动品牌。结合我区地域特点和文化传统,推动文化娱乐活动和文化服务项目有机结合,打造文化亮点。继续实施各类文化惠民工程,扎实开展送戏下乡、广场演出等文化惠民活动,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促进文化惠民项目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完善公共文化配送体系,把优秀文化产品送到基层、送到群众中。鼓励公共文化服务机构送书、送戏、送电影到农村、社区、学校、企业,开展艺术普及、阅读欣赏、体育健身、科普法治等培训。鼓励群众自办文化活动,支持民间职业剧团、农村业余演出队开展经营性文化服务。
(五)推动文艺事业繁荣发展。顺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充分利用网络文化资源,开展网络文艺创作,大力培育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等网上原创文艺作品,鼓励生产和创作丰富多彩的网络文化作品。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开展面向大众的文艺创作生产活动。鼓励支持各类社会文艺人才建立专家工作室,积极引进国内外艺术名人到惠阳设立工作室。构建科学的文艺创作生产体制机制,推动设立文化精品创作生产奖励制度,鼓励、扶持文化工作者、社科工作者创作文艺精品和推出研究成果。采取政府定制采购、项目招标、成果引入等形式,发展民营演艺机构和转化创作成果。
(六)依法推进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深入挖掘、研究和宣传我区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夯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基础,提高文化遗产保护水平,力争实现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大突破。扎实推进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加强传统历史街区整治修缮。积极提升一批文物保护单位级别,积极参加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代表性传承人、优秀传承人的申报、参评工作。推进邓承修故居—壶园、邓仲元故居、文昌庙(含魁星楼)、会水楼、崇雅书院楼、跃鲤桥、珍合楼、城内十三家祠堂等文保单位的修缮保护工程。
(七)营造健康有序的文化市场环境。优化现行文化市场管理体制,放宽对市场准入的管制,以文化活动、文化产品、文化服务内容为监管重点,制订完善相关监管标准,探索建立宽进严管的新型管理模式。推动网吧转型升级省级试点工作,推动文化市场各门类转型升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的绩效评估标准和评价系统。按照省、市、区“扫黄打非”工作部署要求,以查缴各类非法有害文化产品为重点,深入开展各类专项行动,落实“扫黄打非”工作责任。围绕创建平安惠阳、平安文化市场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等重要工作任务,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以网络(手机)游戏、网络(手机)音乐、网络(手机)动漫等市场为重点,加强网络执法协作,强化网络文化市场日常监管和综合执法。加强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完善文化市场常态化监管机制。
(八)提升惠阳文化宣传力。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致力打造有较大影响力的民俗艺术精品,以惠阳民俗文化、客家民间艺术为龙头,借助深圳文博会等文化交流平台,组织“惠阳皆歌”等“非遗”和民俗文化项目,以及艺术团体和队伍参加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宣传推介惠阳文化,不断扩大惠阳文化的传播力、影响力。充分利用各种传播载体,拓宽传播渠道,大力宣传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文化建设的成就、亮点和城市形象。同时,积极加强全区对外宣传精品策划与制作,支持参加全省电视外宣精品评选和交流活动,不断提高我区知名度和美誉度。
(九)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创新。以更高的标准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创新工作,全面完成省、市、区已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坚持以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导向,并逐步扩大文化惠民卡发放的覆盖面和受益面。扎实推进创建第一批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确保2016年底前完成创建任务,顺利通过省文化厅的检查验收。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推动文化惠民项目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进一步加大文化行政审批改革力度,全面推进机关服务标准化试运行工作,转变职能,强化服务,努力推动行政审批和机关服务标准化、制度化。全面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十)壮大文化人才队伍力量。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认真落实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机构设施和人员编制等规定。统筹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加快推进村级文体协管员、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基层公共文化队伍培训长效机制,依托文化馆、文艺学校等教学资源,探索建设公共文化培训基地,加强对基层文化干部、社会文艺骨干的培训。继续实施广东省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培养等工程,健全人才激励和保障机制,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敢担当、有作为的公共文化人才队伍。积极引进紧缺型高端人才,培育各门类领军人物,扶持优秀中青年文化人才,打造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高地。
五、重点工程和实施项目
(一)巩固文明成果提升工程。
1.夺取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以实施巩固文明成果三年提升工程为抓手,不断巩固提高、扩大延伸文明创建成果,使惠阳政务、法治、人文、生活、生态文明、社会等环境实现明显提升。2016年重点突出市容管理、环境质量、食品安全、社会治安、交通秩序等工作;到2017年,力争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
2.持续推进文化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加强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文化志愿者的招募注册制度、培训管理制度、服务记录制度、服务激励机制,健全相关的政策保障,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的良好氛围,推动文化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倡导文化志愿者每月参与志愿服务10小时以上,力争志愿者以每年10%以上的速度递增,3年内实现志愿者占常住人口的10%。
(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工程。
1.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按照国家一级馆以上标准,进一步完善区图书馆、区文化馆建设。将惠阳博物馆、客家民俗馆等场所建成公共文化服务新标志,彰显我区地方优秀传统文化,提升城市文化服务功能。巩固镇级综合文化站建设成果,确保100%达到省一级站标准,建成一批省特级综合文化站,带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站建设。巩固我区128个行政村(社区)文化室“五个有”建设成果,选取9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开展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探索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和服务的标准,不断活化优化村级基层文化网络设施。 2.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统筹推进精神文明和道德建设教育实践活动、先进模范评选活动、学雷锋志愿活动、全民阅读和科普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落细落小,引领社会风尚和价值取向。巩固提升文明成果,开展文明镇村、文明创建示范点等创建活动,形成文明建设常态化管理制度,力争到2020年全部镇获评省级文明镇,为惠州市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贡献力量。 (1)加大财政投入,增加公共文化产品的人均配给。到2020年,全区图书馆人均藏书量1.2册以上,人均年增新书0.05册,每册藏书年流通率1次以上,人均到馆次数0.6次以上;每个行政村每年观看文艺演出及举办文体活动5场以上、每月观看1场以上电影,每年组织8次以上群体文体活动,人均参加文体活动时间每周不少于7小时;每年免费培训公益文艺人才1000人次以上。
(2)制定《惠州市惠阳区文化精品和品牌文化项目奖励办法》,按照“扶持新人、重奖精品”的原则,积极推动繁荣艺术创作,加强文艺精品生产和供给,鼓励创作结合当地历史文化和社会发展的优秀原创作品,争取每年有1部以上作品获省级以上文艺奖项。采取政府购买、集中配送的形式,运用好“百姓欢乐舞台”、“淡水音乐节”、“镇隆荔枝文化节”、 “客家文艺晚会”、“原创音乐会”、“企业职工歌手大赛”、“我们的节日系列主题活动”等文化平台,推动国家、省级文艺精品走进基层,深化开展社区群众文化活动。鼓励各镇、村举办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节庆文化活动和单项艺术比赛,推动社区文化、家庭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展示交流。落实文化馆(站)包片包团定点帮扶辅导制度,基本实现每个行政村(社区)建有1支以上业余文艺团队,配备有1名以上文体协管员,文化管理员或辅导员3名。 (3)建立公共文化远程服务网络,推进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网络建设和文化资源数字化转换,提高文化信息传播速度与质量。推进城市有线电视和地面无线广播电视数字化,积极推动“三网融合”,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生产、生活文化信息需求。 3.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改革公共文化服务管理模式,完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制定并落实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有关政策,建立和完善区图书馆、区文化馆等法人治理结构。全面落实各级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青少年宫、主题文化馆免费开放。完善镇级综合文化站机构和人员设置。采取政府招标、委托管理、项目补贴和定向资助等手段,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推送健康向上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文化场馆的管理及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供给,实现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大循环”。
(三)打造惠阳文化品牌。
1.整合特色文化资源。围绕建设文化强区的要求,深入挖掘和宣传红色文化、客家文化、华侨文化等文化元素的内涵与外涵,整合各种特色文化资源,推进我区文化的交融、互促与共同发展。依托叶挺将军纪念园等独特资源,打造红色文化品牌;依托碧滟楼、会龙楼、会水楼等客家围屋资源,打造客家文化旅游品牌;依托“吉隆坡王”叶亚来衍生的华侨文化,挖掘我区客家海外文化;依托惠阳皆歌等文化资源,唱响客家原创音乐文化品牌,形成红色文化、客家文化、华侨文化三大品牌。 2.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化发展,将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移、服务下移,补齐基层公共文化建设短板。进一步巩固城市“十分钟文化圈”和农村“十里文化圈”,城乡公共文化建设资源向基层下移,让城乡居民可轻松享受到公共文化服务,稳步推进区、镇、村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组织举办文化讲堂,提升群众文化艺术素质。举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研修班,提升基层文化干部业务素质。举办镇村文化管理员和文艺骨干培训班,提升基层文化服务与管理水平。
3.大力建设基层数字化信息化文化阵地。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充实、扩大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内容,推进文化信息进村入户。依托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加强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实现100%的镇、村、社区标准配置公共电子阅览室。实施数字农家书屋工程,建立统一的数字阅读资源库和管理平台,将全区公共阅读服务打包入“云”,推进数字农家书屋建设,完善数字阅读终端,提供无线阅读条件,推动覆盖全区的公共数字阅读服务,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4.做好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体公共文化服务。规模3000人以上的企业设置图书阅览室、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服务点、电影放映点,将异地务工人员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共创共享范畴。健全老年人、未成年人、残障人士公共文化活动区域、服务设施。落实惠州市文化惠民卡制度,积极参与创建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为特殊及困难群体提供文化消费补贴,创新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底线均等”、“群体均等”途径。 5.加强节日文化建设。深入发掘传统节日中蕴藏的文化资源,把文明礼仪教育实践融入“我们的节日”活动,利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民族传统节日,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民俗文化活动、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加强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引导广大市民认知传统、尊重传统、弘扬传统,增强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推动高雅艺术进社区、民族艺术进校园、市民走进艺术殿堂等活动,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提高群众的文化品位。积极开展老年人特色文化活动,打造老年人文化品牌文艺团队,努力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服务需求。支持发展符合残疾人特点的群众性文体项目。通过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广泛开展,使广大市民在浓厚的文化艺术氛围中培养优雅言行和高尚情操。 (四)大力发展文化产业。
1.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环境。完善政策体系,强化激励导向,坚持扶优扶强,不断推动文化市场主体建设,营造文化产业发展的优越环境。着力培育文创产业的龙头企业和品牌产品,进一步提高资金扶持的针对性。加快推进国有资本注资引导的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和发展,鼓励各类担保投资公司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弥补文化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落实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扩大文化产业发展规模,提升文化产业竞争力。 2.优化文化产业布局。以演艺娱乐、动漫游戏、网络文化经营、艺术品和工艺美术经营、文化创意和设计、文化旅游和会展等六大门类为重点,扶持和发展一批骨干文化企业和知名品牌。扶持会展业发展,争取一批全国、全省性会展项目落户惠阳。运用高新技术和现代生产方式,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科技含量,促进数字广播、数字报纸、数字电视、数字出版、动漫制作、网络软件等行业加快发展。瞄准文化创意和科技创新两大主攻方向,建设功能、特色各异的文化产业园与创意创作基地,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提供设计服务。 3.提升文化产业发展层次。把重大文化建设项目纳入大企业、大项目、大平台、大产业“四大建设”总体布局,深入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重点推进电影院线、新闻出版等项目,依托本地厚重的文化资源,按照“项目带动、龙头企业主导、园区集聚、集群发展”的工作思路,以文化旅游为切入点,文化产业园区为载体,文化龙头企业培育为重点,积极发展独具特色的文化产业。以叶挺将军纪念园4A级旅游景区为平台,着力引进高水平、有实力的旅游投资机构,整合开发红色文化、客家文化、华侨文化和生态资源,打造珠三角文化旅游特色区。优化旅游消费环境,推动星级酒店群、商贸综合体、旅游产品专营店、农家乐等商业形态发展,提升旅游配套服务功能。加强招商引资,引进拥有资金、先进经营管理经验、人才等专业资源的文化产业领域的战略投资者。继续重点推进秋长周田文化创意酒店、添泉生态文化园、喜德盛国际休闲文化创意产业园建设,提升惠阳文化产业的发展层次。 4.促进文化产业与“互联网+”协调发展。扶持发展文化产业,积极探索“互联网+文化”发展模式。打造集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互联网营销于一体的合作平台,开展吃、住、行、游、购、娱等领域的跨界合作,共同促进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机构积极发挥互联网、文化、旅游资源优势。以镇隆崇林世居荔枝旅游文化节、叶挺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等为依托,积极策划兴办具有惠阳文化元素的主题活动,实现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良性互动、共同繁荣。充分应用数字内容、云计算、物联网等高新技术延伸和拓展文化产业链条,积极培育网络文化、数字文化等新兴文化载体,大力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动漫、影视创作等新兴文化业态。 5.着力培育文化市场。以培育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加强市场监管为重点,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初步确立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文化市场监管格局。着力引进一批有实力的文化龙头企业,力争在促进客家文化产业总部经济方面取得长足发展。鼓励民营资本积极参与文化产业发展,加大对民营文化企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激发社会投资文化产业的积极性。更新观念,大力促进文化消费,提高文化消费水平。创新商业模式,围绕文化旅游、演艺、影视动漫等产业,培育特色文化市场消费,形成新的消费增长点。 (五)构建文化遗产传承体系。
1.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力度。以惠州市成功入列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为契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古籍普查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古籍保护计划,研究甄别和形成惠阳古籍联合目录,加强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文物修缮、非遗保护和申报等工作,做好古村落、古建筑的普查和保护工作,做好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重点推进惠阳客家围屋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修缮工程,建立客家围屋保护体系,彰显“岭南风格、惠阳韵味”的城市文化魅力。 2.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修订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金;做好国家级、省级文化遗产申报、保护和传承利用工作,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知识作为中小学教学内容。 3.推动博物馆事业发展。建设区博物馆,加大博物馆的文物征集力度,丰富馆藏文物资源;改造陈列展览,引进精品展览,丰富展览内容,创新展示形式,提升博物馆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能力;进一步深化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拓展博物馆的研究和教学等功能,提升服务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建设民营博物馆和专题博物馆。 4.加强文史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利用。加大文史工作力度,将文史资料的挖掘、征集、整理、研究、宣传、出版和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发展与利用结合起来,发挥惠阳独特的历史特点,营造和谐的文史发展氛围,保护历史文脉、传承人文精神、促进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提升惠阳文化软实力。
5.建立文化遗产数据库。充分运用数字化手段和载体建立文化遗产数据库,科学严谨地对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进行整理和系统录入,通过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方式保存。
(六)平安文化市场建设工程。
1.健全“扫黄打非”和文化市场监管“网格化”工作体系。进一步推进“扫黄打非”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创新,促进文化市场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形成文化市场“网格化”监管格局,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积极运用互联网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市场监管,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积极在网络执法、版权执法、文物执法、美术品经营执法等领域进行新的探索。
2.持续推动“平安文化娱乐场所创建”。结合平安惠阳创建工作,持续深入推动全区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网吧、电影放映场所、演出场所等文化经营单位的“平安文化娱乐场所创建”工作,进一步打造平安文化经营单位示范点,2017年全面完成创建工作,实现平安文化娱乐场所创建覆盖率达到100%。
3.持续开展文化场所“无毒”创建。继续广泛深入开展文化市场“无毒创建”工作,切实提高全区文化场所禁毒、拒毒的宣传水平,增强文化经营场所防范毒品意识,有效遏制文化娱乐场所涉毒违法行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着力实现文化娱乐场所无贩卖、容留、吸食毒品等涉毒行为发生,全面规范文化娱乐场所经营秩序,有效提升管理水平。
4.全面提升版权保护与执法水平。全面巩固政府机关、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成果,推动软件正版化工作常态化,带动软件产业健康发展。扶持版权社会服务和中介机构的建设和发展,完善基层版权工作站,提升版权登记服务水平。建立完善版权调解机制和版权纠纷处理应急机制,加大版权执法力度,营造版权保护的良好社会环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文化事业发展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宣传、发改、教育、财政、人社、国土资源、住建、文广新、体育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部门参加的推动文化事业发展的协调机制,统筹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同时,不断完善文化建设的工作例会制度、调研督查制度等基本制度,为繁荣发展惠阳文化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完善保障机制。以政府投入为主,鼓励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建立健全文化事业发展的多元投入机制。落实文化事业发展的主体责任,按照省、市、区制定的标准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需资金,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良性运行。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加大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落实鼓励社会组织、机构和个人捐赠公益性文化事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以及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不低于1%的经费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等政策。落实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对实行免费开放后工作量大幅增加、现有机构编制难以满足工作需要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依规合理增加机构编制或服务人员。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加快推进村级文体协管员、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
(三)健全政策体系。全面用活现行文化事业发展相关的法规政策,加强文化事业发展的政策引导。按照即将修订完善的《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等法规条例,研究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文件,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区公共文化的政策体系,规范各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服务行为,为推进文化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工作,制定和完善文化事业发展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实现文化事业发展的科学化、规范化。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和第三方评估机构组成的文化事业发展评估机制,完善服务质量监测体系,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增强公共文化建设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四)强化产业支持。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总体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文化与经济、科技、旅游、生态、城建、民生的融合,力争到2020年,惠阳文化产业总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大大提高,文化产业增加值比“十二五”末期翻一番,文化产业支撑和助推文化事业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增强。通过发展文化艺术演出、动漫、网络文艺创作、广播影视业、新闻出版业等行业,促进文化原创能力进一步增强,推出更多文艺创作精品,进一步壮大文化人才队伍力量,全面带动惠阳文化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五)落实绩效考评。要实施党政“一把手”工程,自觉把文化建设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发挥在推进文化事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要用法治化、制度化的理念探索推动文化事业发展的新路径,不断建立健全文化事业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调研立项制度、综合分析论证制度、考评督查制度等新机制,努力提高文化建设、文化事业发展的科学决策能力和水平。同时,要进一步统筹职能部门、人民群众、专家学者、社会知名人士等多方力量,建立健全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的综合性评价反馈机制,研究制定公众满意度指标,增强改革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促进惠阳文化事业发展出实效、出成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