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审批《永湖镇2000吨/日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2月26日至2020年3月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办南亨西路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邮编:516211 联系电话:0752-3826511 传 真:0752-3826511 项目名称 | 永湖镇2000吨/日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人民政府 | 建设地点 | 惠阳区永湖镇永湖生活污水处理厂北边 | 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 | 广东亨利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属于新建项目,占地面积5822平方米,建筑面积1239.26平方米。新建一套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项目日处理生活污水2000吨。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 1. 拟要求采取的措施: (1) 工程建设应充分考虑进水水质和水量的复杂程度与波动等因素,具备及时调整,持续正常运行能力。 (2) 项目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和《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050-2017)表1城镇污水处理厂第二时段排放限值的较严者。 (3) 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4) 项目边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工业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排放。产生的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管理,并及时交给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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