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31日,受区政府委托,区审计局李瑞清局长向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作《关于惠阳区2018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18年,区审计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创新审计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开展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反映机制体制问题,揭露违法违纪问题和经济运行中的风险隐患,逐步推进审计全覆盖,为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区审计局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共实施了36个项目审计,重点审计了区本级、乡镇(街道)预算执行、财政收支管理、财政资金绩效,区直部门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国家和省重大政策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区储备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精准扶贫脱贫、区房地产开发配建学校情况等重点民生项目,国有企业等6个方面的内容。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比较全面地反映了2018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工作成果,与往年相比,报告内容更加丰富、重点更加突出,体现了审计工作的创新和亮点,主要有:
一、审计全覆盖实现新突破
按中央和省委对审计全覆盖的工作部署,贯彻省审计厅“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要求,创新审计理念,实现了对区本级、区直部门及其下属单位、乡镇(街道)预算执行和决算的财政“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审计监督,加强了对财政资金运行情况的全过程跟踪,有效拓展了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
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区级财政管理方面,存在代编预算编制金额较大,未细化至具体预算部门,预算指标调剂金额较大。部分项目资金执行率较低,涉及项目较多、金额较大。部分非税收入未按规定及时上缴国库资金滞留财政专户,涉及金额达12亿元,个别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且部分被挤占。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未按《预算法》有关规定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度预算周转金规模较小,未按照《预算法》规定的4%比例足额提取等问题。乡镇(街道)财政管理方面,存在决算收支反映不完整,个别工程项目拆分避开公开招标 ,违反有关招投标规定,签订的施工合同主要条款与施工招标文件不符,工程结算造价审核工作把关不严,无接待公函或接待清单列支公务接待费,违规发放津补贴,擅自扩大财政资金支出范围用于扶持下属国有企业等问题。区直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方面,存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且未有效执行,预算编制不规范,结转结余资金未列入部门预算也未及时上缴区财政部门统筹安排,无预算支出,决算报表未如实反映结转结余等问题。存在支出管理不规范,无接待公函或接待清单列支公务接待费,未按照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学校存在 “私存私放” 资金、“公款私存”、“食堂伙食费”等代管款项未纳入会计账核算等问题。个别单位存在“吃空饷”,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未对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重大经济决策不规范,重大支出事项未经过班子会议集体决策,资产使用不规范,部分国有资产出租未收取租金,涉嫌造成国有资金流失,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交易政策,土地管理不规范, “多头收储”等问题。
二、加大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力度
对国家和省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实施跟踪审计是审计的重点工作。过去一年,区审计局围绕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上级审计部门统一部署,对区委区政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调查,重点抽查了区“放管服”改革推进和营商环境优化情况、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情况等方面,对2018年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及时揭示政策落实、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当好政策落实的“督察员”,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
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行政审批方面,区自然资源局、区公安分局部分行政审批事项业务办理不够便民。自然资源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未按规定建立用地预审会审机制,要求企业反复提交同一资料,未实现部门内部信息共享,部分批复办事流程不够优化。乡村振兴工作方面,存在未按要求制定相关规划或政策文件,“一户一宅”政策难以落实,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闲置未用,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未有效使用,部分涉农补贴未及时发放,未建立 “一卡通”信息化常态管理制度,导致“一卡通”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三、进一步探索自然资源审计
区审计局积极探索自然资源领域审计,首次对乡镇领导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实施了淡水街道办党工委书记陶伟军同志、主任周小军同志自然资源任期审计项目,为有效实施审计监督全覆盖,贯彻落实国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进行了尝试与探索。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违法占用土地,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未能全额发放,征地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标准不符合规定,辖区内主要河流水污染考核2018年未完成水质改善目标,部分区域存在垃圾乱堆乱放、非法养殖复养,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未能正常运行,污水未达标排放、污水处理设施等建设项目未通过环境保护部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问题。
四、首次开展PPP项目运维绩效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对EPC合同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为加大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力度,揭示政府投资领域的重大风险,促进政府投资项目的有效管理,高效运行,提高运维绩效,对采取PPP模式的区白云新城片区、白云南片区两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完工单位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及对区南站新城PPP项目运维绩效情况、区污水管网EPC合同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政府投资项目结算方面,存在造价结算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多计多付工程款、财政资金损失及其难以追回的风险金额较大。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存在漏洞,委托资质不合格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业务,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不符。项目工期管理存在漏洞,未按合同约定追究施工方逾期竣工违约责任等问题。PPP项目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方面,存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对PPP项目单独建账进行财务核算,无法对项目的投资成本进行动态监管。合同管理不完善,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核心条款不完整,缺乏运维与移交期履约保函、政府绩效考核等核心条款,部分项目工程进度量不真实,导致多计投资利息,政府绩效付费不能准确及时计算,存在合同履约和计费纠纷风险。运维绩效方面,存在绩效考核不够完善,存在未按规定完善项目绩效考核体系,缺乏造价控制、建设成本等体现工程服务绩效的评价指标,未按规定建立健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和绩效考核机制,项目资本金未按照项目进度投入,项目投资方违反合同规定擅自增资扩股、转让股权等问题。区污水管网EPC合同执行方面,存在设计图纸工程量缺漏、设计图纸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部分设计脱离实际、施工方式选择不合理、影响安全性,影响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及施工合同总承包价的准确性,存在合同纠纷、计价、资金损失和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五、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力度
认真贯彻中央审计委员会、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力度,对2016至2017年度区储备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区2017年至2018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情况、区房地产开发开发配建学校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储备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存在储备粮轮换工作未按规定执行,代储企业未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未按规定的规模存储,轮换销售未通过全国粮食统一竞价交易平台采取竞价方式交易,部门监管不到位,区财政局、区农发行、区粮食局等主要监管部门未有效履行监督检查和监管职责。区2017年至2018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存在扶贫资金使用不精准, “三保障”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区直各部门未制定扶贫“1+N”配套政策,未实现扶贫“造血”功能。贫困户信息管理不够到位,未实现动态管理和信息共享,造成扶贫政策因信息不对称而未及时有效落实等问题。区房地产开发商配建学校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存在学校建设专项规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滞后,教育设施与人口增长不匹配,教育设施建设滞后,难以满足周边适龄儿童入读,土地出让合同管理存在漏洞,难以对配建学校情况实施有效监管,土地评估报告内容与出让合同约定不符,已让利的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监管部门未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发现未同步建设的情况,对学校移交工作疏于监管等问题。
六、推进国企运营情况和财务收支审计
检查国有资产质量和经营风险管理情况,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职责履行情况,以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促进提高国有资产运营绩效。为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准确制定切合惠阳实际的改制方案并有效落实提供决策参考。对区国有企业运营情况、区新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至2017年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国有企业运营情况不佳,大部分企业资产运营方式单一,且无主营业务,大部分企业存续已无市场价值。经营情况不佳,大部分企业资产低效使用,经营长期处于亏损状态,财务状况不良,资产优良率和变现率普遍不高,且资产家底不清,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产权纠纷不断。国有企业监管部门缺乏持续、动态的有效监管,为企业改制相关的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工作带来较大难度和风险。新源公司经营存在“事企不分”,企业法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由国资事务中心人员兼任,内部管理审批权限由国资事务中心相关人员负责履行等问题。
七、首次披露审计促进制度建设,审计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处理及移送情况
截止2019年5月末,通过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全区已上缴财政资金1,466.27万元、转入国库资金91,210.92万元、已清理财政结余资金以及闲置资金4,900.58万元、区财政局清理总预算会计往来款25,289万元,促进制定完善制度63项。对审计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已发出审计决定书 6份、审计移送书3份、商请纪委监委处理的商请函4份,对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书涉及的相关责任单位已做出处理并收到回函。
八、审计建议针对性更强,充分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推进制度完善、促进问题整改是审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在全面揭示问题的基础上,对照我区全面对标深圳、打好三大攻坚战,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对财政资金提质增效管理、重大经济决策的管理、重大经济决策咨询和监管,促进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等方面提出针对性可操作性更强的建设性建议。提出: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源的统筹和科学配置,提高各项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高度重视土地资源和市政公共资源配建及移交工作,完善好攻坚战相关措施等审计建议。
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对违反财政财务收支的行为,已依法作出审计处理决定;对违反行业管理方面的问题,已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对管理不规范的,已建议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对涉及政策、制度建设方面的问题,已建议区有关部门统筹研究解决;对区物业总站、区供销社、区残联和区交通局在人员编制管理、现金管理、土地资产管理、工程管理和专项资金管理方面出现的问题,已商请区纪委、监委处理。
下一步,区审计局将继续在上级审计部门及区政府的领导下争取人大常委会的支持,进一步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跟踪督促工作,加大审计整改力度,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全面整改到位,防止屡审屡犯问题的发生。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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