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市公安局户政(治安、人口)支队、处:
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服务好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省厅决定于12月15日起在粤港澳大湾区9市推行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时间减半服务,即从受理到发放证件由20个工作日压减到10个工作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减办证环节时限。粤港澳大湾区9市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各个办证流程环节时限调整为:受理申请1个工作日,审核签发1个工作日,证件制作5个工作日,证件发放3个工作日(其中证件从制证中心、制证所寄达受理地县级公安机关2个工作日;受理地县级公安机关分发证件到申领点1个工作日)。粤港澳大湾区各市要严格执行压减调整后的各个办证流程环节时限,确保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从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能领到证。
二、规范办证操作流程。目前部分地方受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过程中存在地址信息采集录入重复、不准确、不规范,对制证环节退回数据质量问题的反馈信息处理不及时等问题,造成部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时间超期。各地要严格规范办证操作流程,准确采集录入地址信息,特别是在系统中选择地域上已选择录入行政区域后,不要在输入具体地址信息时再次录入行政区域名称造成地址重复采集。对因数据质量问题在制证环节退回的制证信息,相关地市要及时处理,修正数据,重新上传制证,避免出现办理时间超期现象。
三、加强业务培训。各地要针对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粤港澳大湾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时间减半的服务要求,加强对各县区、受理点窗口业务人员培训,加强对受理申请、审核签发、证件发放等环节的监督指导,严密各办证环节的衔接配合,确保兑现服务承诺。
四、加强宣传引导。省厅初定于12月中旬召开新闻发布会,统一宣传发布一批公安机关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新举措,其中包括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时间减半的服务举措。粤港澳大湾区9市要结合工作实际做好该项服务宣传推广,及时在本单位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官网上转载发布有关新闻报道信息,通过张贴海报、印发单张、在受理点设置宣传栏等方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让群众了解相关服务事项情况,便于港澳台居民申办居住证。
各地接此通知后请即报告主管局领导,传达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点,抓好贯彻落实。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我局户政处。联系人:张雅兴,电话:83922391,13924080817。
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