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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检查我区《行政诉讼法》实施情况

2017-12-25 点击次数
为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公正司法,进一步增强全民普法意识,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公正司法,为法治惠阳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11月14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跃飞率检查组对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检查组由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区人大代表组成。
检查组先后到区人社局、淡水街道、区法院,每到一处,检查组都召开座谈会,听取各部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贯彻实施的情况。了解我区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检查中,唐跃飞充分肯定了我区各级行政机关及司法部门贯彻实施新行政诉讼法取得的成绩,认为此次执法检查既是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新要求下,进一步完善人大监督司法工作机制的有效举措,也是进一步推动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具体行动。检查组建议将健全行政应诉工作监督机制,在现有的制度下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考核机制,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列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对考核不合格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同时要深化思想认识,强化宣传引导;要规范行政行为,强化制度建设;要重视队伍建设,强化专业水平。
 
11月16日下午,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区迎宾馆召开汇总会,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跃飞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和区法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情况,梳理、分析执法组检查情况。
 
会上,唐跃飞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客观认识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短板;二是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重要性;三是要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减少行政争议的增量。
据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于2015年5月1日实施。区政府高度重视修正后的行政诉讼法学习宣传,制发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文件,要求区各级部门把学习宣传行政诉讼法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政府将行政诉讼法作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的重要内容之一,邀请法律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加深对法律的理解和掌握,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各部门通过执法考试、职工会、专题会议等多种方式,对行政诉讼法进行了认真学习,确保法律各项规定入脑入心。(朱伟华 何思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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