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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访处理制度

  为做好我部的信访工作,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 受理来信来访的范围:
  反映党的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反映干部队伍、领导干部中存在的问题,要求组织部门给予落实有关政策待遇,对组织的处理决定提出申诉,以及提出其他需要组织部门处理的问题等等。
  二、 接待来信来访的基本要求:
  认真贯彻执行党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业务素质,增强处理信访工作的能力。在处理信访工作中,认真负责,热情、细致。
  三、 处理来信来访的基本原则: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事求是地处理。
  四、 处理来信来访的程序、方法:
  (一)对来信来访,要根据反映情况的内容,视情况缓急,做好收信、接访、登记、立案、查办、转办、催(督)办、结案、回复、归档等工作。
  (二)对来信来访实行分类管理。直接向组织部反映情况的来信来访,一般秘书科受理;反映干部、组织等业务工作方面的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由对口业务科处理。科室处理的信访业务,凡是不能直接明确答复和处理的,要请示部领导进行处理。
  (三)对探访部领导的人员,先由秘书科接访,并视情况报告部领导,待部领导同意后,方可带领来访人员给部领导接访。
  (四)对上级组织部门和部领导督办交办的信访,按照要求按时办理,在规定期限内,用书面材料上报处理结果。
  (五)对于办结的重要信访件,要进行整理归档备查。要认真做好来信、来访的信息收集、整理、分析、综合工作,各科室直接受理的信访工作,每半年统计一次。并将信访的件数、人次、主要内容、处理结果等情况,交秘书科汇总。秘书科履行对本部信访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督办、总结等职责,每年要进行一次总结,并及时向部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信访信息。
  五、 对重要信访件和疑难信件在处理过程中有困难,要进行研究,互相配合,共同处理;对涉及调查单位及县(区)部门的信访案件,由分管领导牵头,召集有关单位联合会审回复。
  六、 对于交办的信访,要跟踪督办,注意信访的时效性。能够解决的及时给予办理;不能及时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将结果反馈给信访者,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
  七、 尊重信访者的民主权利,认真组织查处,对于举报信件要做好保密工作,保证检举人的一切合法利益不受任何侵犯。
 
2016-09-0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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