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区推行届中考核促进村干部履职尽责
惠阳区坚持在农村基层抓“头雁”、强班子,在已实施农村干部绩效考核工作的基础上,在今年5月起印发实施《惠阳区村“两委”干部届中考核办法》。通过考核的常态化、科学化和精准化,促进干部履职尽责,不断夯实农村党组织战斗堡垒。
聚焦主责主业,考准工作实绩。考核办法实施对象覆盖了全区102个行政村共571名在职村“两委”干部,实行“一季一考”。解决过去泛泛而考、难以考准考实的问题,围绕农村“两委”干部职责清单,结合当前农村发展工作重点,主要考核基层党组织建设、经济发展、综治维稳、公共事务等四项工作实绩,各镇街根据实际细化具体考核指标,引导农村干部聚焦主责主业履职作为。
优化考核方式,注重科学评价。季度考评按百分制进行打分,其中工作完成分占80%,由镇街组织办统筹,收集党政、经济、安监、民政等部门情况数据,结合工作实效和日常表现进行评分,对未完成的任务实行扣减分。在集体研究研判的基础上,引入20%比重的上级领导评价分,村书记(主任)和其他“两委”干部分别由不同的镇街领导进行评价。通过主客观评价相结合,力求考核结果公平科学。
强化结果运用,激励担当作为。考核结果按分数划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共四个档次,列出了负面清单,出现清单中5种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为不称职等次。每季度对考核结果前3-5名的村书记(主任)进行公示,年底综合各季度考核结果,对各村进行整体排名,确定“两委”干部年度考评等次。考核结果与年度绩效考核相互衔接,作为村干部任期表现的重要因素和村换届推选时的重要参考。目前已完成第一次季度考核,并由各镇街公示考核结果,有效推动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