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 繁体版 | English | 个性化定制
 
 
干 部 制 度 改 革
干 部 任 免 信 息
干 部 教 育 培 训
干 部 监 督 工 作
后 备 干 部 工 作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专题报道
学习贯彻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惠 阳 组 工 信 息
站内检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干部教育培训

 

 

 

 

 

 

惠阳组通字[2009]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在职参加

学历、学位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区直各单位:

近年来,为严格干部学历、学位管理,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组通[2000]51号)、省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干部学历、学位核查清理工作的通知》(粤组电传[2003]1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干部学历学位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组电传[2003]36号)等一系列文件。各单位在执行中,总的情况是好的,但也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干部在职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的管理,确保干部学历、学位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按惠州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在职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惠市组通[2008]54号)要求,现就加强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行干部学历、学位教育备案制度

干部在职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在报考前,必须填写《干部在职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申报表》一式三份(附件一),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干部主管部门同意,同时要将报考院校有关资料,录取通知书,入学登记表(复印件)等资料报主管部门备案,没有备案参加学习的,不予更改所获得的学历、学位。本规定下达前,已在学习尚未毕业的,须在20092 28日前补办审批手续,逾期不再补办。

二、规范干部更改学历、学位审核程序和归档材料

(一)审批权限。干部更改学历、学位,应由干部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初审后,报主管部门审批。省管干部更改学历、学位由市委组织部初审后,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市管和市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由各县(区)委组织部、市直各单位初审后,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区管和区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由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党(工)委或区直各单位初审后,报区委组织部审批。

(二)更改程序。干部接受在职教育获得学历、学位后,要求更改学历、学位的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1、干部本人申请。凡提出更改学历、学位的干部,本人必须提交更改学历、学位的申请,填写《干部学历、学位更改申报表》一式三份(附件二),并提供《干部在职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申报表》、现学历、学位证书、前置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

2、所在单位初审。所在单位接到干部更改学历、学位的申请后,应认真进行初审,严格把关。一是查阅干部本人档案记载。主要审查干部前置学历、学位是否具备报考入学条件。二是核查报考申请。主要审查干部报考入学是否经过干部主管部门批准。三是查询认定学籍档案。2001年以来专科以上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信息, 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m)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与学籍材料一并归入个人干部档案;如网上查不到相关信息的,可到相关学校核对;对学历、学位证书有疑问的,可到广东省教育学历认证中心受理点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认证,并将认定结果归入个人干部档案。

3、干部主管部门审理。所在单位初审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向干部主管部门报送下列材料:①《关于更改×××同志学历、学位的请示》,请示内容应包括对该同志参加学习是否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申报审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学籍材料是否完整,是否符合更改条件等情况的审理意见。②《干部在职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申报表》。③《干部学历、学位更改申报表》。④前置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⑤现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干部主管部门对符合更改学历、学位条件的,给予确认盖章,并及时将《干部在职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申报表》、《干部学历、学位更改申报表》和学籍材料存入个人干部档案。不符合更改条件的,退回有关材料。

三、关于学习费用报销的规定

经批准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的干部,其学费、书籍费、旅差费等原则上由本人自理;严禁到下属单位或企业报销学习费用,违反规定的,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关于学习期间请假的规定

干部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的请假作如下规定:请假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履行请假手续;请假前必须安排好有关的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请假时,应将请假的时间、学习地点等书面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请假人员返回后,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办理销假手续;请假期间,因故需逾期返回的,必须及时报告并经批准后方可逾期。对不履行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擅自外出的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一、《干部在职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申报表》

二、《干部学历、学位更改申报表》

 

 

 

 

 

 

 

                               中共惠州市惠阳区委组织部

                                      2009年2月6

 

主题词:干部学历、学位  管理  通知

中共惠州市惠阳区委组织部秘书科      200926日印发

                                          (共印230份)

 

附件一

 

 

干部在职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申报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民族

 

现学历

或学位

 

毕业院校

及专业

 

工作单位及职务

 

拟报院校及专业

 

拟报学历、学位

层次或班次名称

 

授课

方式

 

学习起迄时间

 

学习

地点

 

 

 

 

 

 

 

 

(盖章)

 

   年 月 日

干部

主管

部门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此表一式三份:存入个人干部档案一份、单位和个人各保存一份;

  2、表格可登录http://zzb.huizhou.gov.cn下载中心下载。 

 

 

附件二

 

干部学历、学位更改申报表

 

 

出生年月

 

性别

 

参队时间

 

籍贯

 

工作单位及职务

 

原学历

或学位

 

何时何校

何专业毕业

 

现学历

或学位

 

入学年月

 

毕业

年月

 

现毕业院

校及专业

 

毕业证号

 

学位证号

 

所在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干部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备注:1、此表填一式三份:存入个人干部档案一份、单位和个人各保存一份;

2、表格可在http://zzb.huizhou.gov.cn下载中心下载。

2009-08-31 点击次数
更多相关阅读:

版权所有 :惠州市惠阳区委组织部

电话:0752-3370148    E-mail:hyzzb@163.com

惠州市惠阳区信息产业中心技术支持 本网页建议使用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1024*768显示模式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