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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惠州市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 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体检公告 根据《关于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的实施方案》(惠市组通〔2019〕31号)有关规定,2019年惠州市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的笔试、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惠阳区考生体检工作定于2019年7月22日(星期一)进行。现将体检安排及有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成绩、排名和是否入围体检情况 请惠阳区考生登陆惠阳区委组织部官网查阅公告栏发布的《2019年惠州市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体检公告》,查询本人总成绩、排名情况及是否入围体检。 二、有关注意事项 (一)入围体检的考生,请于7月22日上午8: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惠阳区图书馆门口(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金惠大道7号惠阳区图书馆)报到集中,抽签确定编号,未按时报到或证件携带不齐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考生到指定地点报到后至体检结束前不得携带和使用与体检无关的物品,体检结果公布前不得向体检工作以外人员透露体检序号和体检医院信息,违者取消体检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对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 (四)体检需空腹。体检前一晚注意休息,不要饮酒。 (五)体检过程中,除特殊情况经体检医生批准同意推迟体检外,考生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六)考生本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考生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考生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安排当场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 (八)考生需自备黑色签字笔,用于填写体检表上第二页中有关内容(不得填写本人姓名,其中“受检者签字”按照抽签序号牌填写)。 (九)体检完成后,考生需将体检表交给医院工作人员,确认全部项目均已完成后,方可离开。 (十)请考生提前熟悉集中报到地点位置和交通路线,预留充足时间,确保准时抵达(建议提前20分钟报到),切勿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请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有关体检事项,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招考单位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与考生联系。 如有疑问,请咨询惠阳区委组织部组织股,联系电话0752-3370406。 中共惠州市惠阳区委组织部 2019年7月17日 2019-07-17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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