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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区公开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储备人 选、“两委”班子储备人选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深化实施《惠阳区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农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惠阳区公开招聘一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储备人选、“两委”班子储备人选,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视野开阔、能力突出的优秀人才作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两委”班子储备人选,招聘人数130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人选待遇 储备人选按照乡镇(街道)编外人员进行管理,区财政落实不低于3000元/月待遇(不包含镇村两级工作补助)。对在 2021年村级换届成功“一肩挑”当选为村级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的储备人选,将推荐参加惠州市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考试。 三、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与敌对势力、黑恶势力、邪教势力作斗争; 2.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3.非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两委”班子成员; 4.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4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有关规定; 5.报考人员应有志于农村、社区工作,同时要求: ①报考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储备人选的,必须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社区党组织书记储备人选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岗位所在乡镇(街道)户籍,或户籍不在该乡镇(街道)但已在该乡镇(街道)居住1年以上; ②报考村(社区)“两委”班子储备人选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社区“两委”班子储备人选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岗位所在乡镇(街道)户籍,或户籍不在该乡镇(街道)但已在该乡镇(街道)居住1年以上。 6.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作为储备人选: 1.政治不合格。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有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言行的;确属弄虚作假、伪造手续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发展入党的;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存在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拉帮结派、团团伙伙问题,成为宗族或其它利益团体代言人的;作风不严不实,不担当,不作为,“四风”问题突出的; 2.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相关规定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收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违反刑法,被调查期间或曾受到刑事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调查期间或曾受到治安拘留处罚的;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被调查期间或曾受到处理的; 4.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职; 5.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6.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列为村级“两委”干部人选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1月5日。 (二)接受报名 区委组织部组织股接受和欢迎各界人员现场及电话咨询,办公地址:淡水金惠大道区政府主楼307室,咨询电话:0752—3370406。 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1月5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各镇、街道党(工)委组织办接受各界人员报名,报名地点详见附件2。 报名阶段不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储备人选、“两委”班子储备人选岗位,报考人员只需报考1个乡镇(街道)岗位,经考试、考察后再根据考生情况选派调配岗位。现场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惠阳区 2019 年公开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储备人选、“两委”班子储备人选报名表》(附件3);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同时提交电子版)。 (三)资格审查 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对报名人员年龄、学历、户籍等资格条件初步审查,提出人选资格审查意见报区委组织部复审。考生必须诚信考试,对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情况不实的,发现后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集中考试 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考试内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基本知识、党的基础知识、行政管理、基层干部日常工作等内容设计题目。根据笔试成绩由区委组织部划定入围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成绩同样根据考生面试情况划定合格线。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人选考察 根据“好中选优”及镇村工作实际原则,依据笔试、面试的总体成绩排名确定考察人选名单。区委组织部牵头组成联合考察组,乡镇(街道)党(工)委配合,考察组根据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提出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组织体检 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实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实施。 (七)人选公示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在区、乡镇(街道)及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者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由区委组织部统筹,按规定程序予以聘用。 (八)聘用培养 通过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的人选与乡镇(街道)党(工)委签订聘用协议,被聘用人选具体岗位由区委组织部会同乡镇(街道)党(工)委研究;可根据考试、考察表现情况,按照“内挂村、上挂镇”进行跟踪培养,结合村情实际跨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助理。对表现优秀的储备人选,条件成熟的及时补充进入村(社区)党组织班子,也可按照程序担任或者兼任村民小组长。 (九)考核管理 由区委组织部统筹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对储备人选进行“一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协议。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集中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招聘公告及未尽事宜均由中共惠阳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2019-10-1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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