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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十八大 开局新举措 惠阳全面推行镇党代会年会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报告提出的“落实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的要求,惠阳区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全区6个镇全面推行党代会年会制。 党代表议党参政平台更广。区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在全区各镇实行党代会年会制的通知》,规定从2013年起,在沙田镇试行镇级党代会常任制的基础上,在其余5个镇全部实行党代会年会制,明确了镇党代会年会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规定镇党代会代表每届任期与镇党代会当届届期相同,如下一届镇党代会提前或者延期举行,其代表任期相应地改变。党代表在镇党代会召开和闭会期间,享有代表资格,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职责。 党代表履职行权途径渐宽。通过实行党代表视察制和党代表提案制为乡镇党代表履职搭建了新的平台。一是实行党代表视察制,通过镇党委组织党代表开展集体视察活动,调查了解本镇各项工作特别是重大事项的开展情况,寻求解决困难的有效措施和方法,提出促进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建议。二是实行党代表提案制。镇党代会及年会期间,党代表可以由个人、多人联名或代表团的方式,采取书面意见和建议的形式向镇党代会及年会提出提案,由镇党代会及年会受理在本级职权范围内关于党的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群众关注的党内热点问题,涉及镇全局性、基础性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大问题的有关提案和建议。 党代会常任制实效初显。各镇每年原则上在镇人代会之前召开1次党代会,会议时间由镇党委研究确定后报区委审批。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审议镇党委、纪委的工作报告;接受党代表提案并提出提案的受理意见;补选出席上一级党代会代表;通报镇党委作出的重大决定和决策;就全局工作或重要工作作出决议。目前,镇隆、良井、平潭等3个镇已按规定的程序相继召开了党代会年会,共补选9名其余各镇正在紧张筹备当中,来自基层一线的党代表普遍反响热烈,效果良好。党代会年会制的实施,为党代表搭建议党参政平台,促进党代表作用的有效发挥,促进党内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
(惠阳区委组织部) 2013-03-0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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