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长要善当制度的模范执行者
不依规矩,难成方圆。组织部门作为党委管党员、管干部、管人才的重要职能部门,肩负重大责任。组织部长作为“管党员的党员、管干部的干部”,肩负着为党的事业识才、选才、用才和聚才的神圣使命,更应严守制度,规矩办事,履行好自己的神圣职责。在具体工作中,组织部长要注重以强化制度建设作为切入点,带头执行和规范好制度,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一、强化遵守制度的权威性,自觉做原则的扞卫者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领导干部要用好权,必须靠制度来规范和约束。制度是调节人与人、人与组织以及组织之间互动的规则,可以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从政行为。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履行着识人选人用人重要职责的组织部长,更应充分认识执行和规范制度对推进党的建设事业具有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到执行和规范制度是选准用好人的根本保证,是营造公平公正用人环境的主要途径,是维护班子团结协作的重要法宝,是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有效武器,是确保政治安全的重要保障。组织部长在任何时候、任何问题上,都必须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遵守程序不变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集体领导的权威,做遵守制度的带头人和原则的扞卫者,真正做到按章办事,用制度管人,真正使执行制度、遵守规范成为一种氛围、一种品质、一种必然,真正让制度发力,催生效率,确保党的建设事业健康发展。
二、警惕违反制度的危害性,自觉做制度的维护者
邓小平同志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当前,少数党员干部制度观念不强,落实制度的意识淡薄,遵守制度的自觉性不高;有的党员干部讲灵活性的多,讲原则性的少,甚至使一些领导干部在执行制度过程中,断章取义,有利就用、无利则弃。加上一些制度制定不够科学合理,存有漏洞,容易使一些制度执行主体执行起来意识有偏颇,方向有偏差,容易导致行为失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危害党的事业。特别是在用人权方面,如果缺乏有效制约,容易助长买官卖官行为和跑官要官之风,最终导致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同时,领导干部在执行和规范制度的过程中,容易受到人为干预,承受很大外界压力,尤其是组织部长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过程中,涉及到上级精神与实际操作相冲突时,将面临更多的利益矛盾和考验,承受比一般领导干部更大的压力,直接影响抓制度落实的质量。因此,作为组织部长,要懂得分析当前在执行和规范制度中存在问题,深刻认识制度难规范、执行难的危害性,自觉增强法制意识,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一手抓贯彻落实,一手抓制度创新,并注意在实践中不断检验完善各项制度和改革措施,支持用制度化的方法和功能来解决组织工作中的现实问题,靠制度管人理事,用制度规范组织工作,坚持把制度建设带入到每一件工作、每一项措施、每一个环节,及时总结在落实各项制度工作中的经验,形成制度规范,形成贯彻落实制度的长效机制。
三、增强遵循制度的主动性,自觉做规范的践行者
以制度建设促进规范,以执行制度保障规范。在具体工作中,组织部长要做规范的践行者,主动增强遵循制度的自觉性,逐步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习惯,时刻用制度和法律规范权力运行、约束自身从政行为,防止滥用权力行为的发生,真正让制度发力。
首先,要强化制度意识,增强制度原动力。制度意识,对于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具有重要作用。一要强化法规为本的意识。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用党内法规来规范思想和行动,使党内法规成为每个党员干部心中必须坚守的“秩序”和价值认同,使遵守党内法规成为对党员干部的刚性要求,确保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二要强化抓落实的意识。古人云:“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把抓制度落实作为对各项工作的基本要求,形成落实制度的有效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落实制度不变通、不走样。三要强化效益意识。要必须树立效益的观念,确保制度发挥最大的效用。
其次,要强化政策水平,增强制度执行力。“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第一,加强理论学习。加强学习各项规章制度、法纪法规,熟练地掌握制度规律和技术,提高领导干部的政策水平,增强执行制度的本领,解决执行制度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第二,加强思想教育。把经常性思想教育放在首位,通过开展公道正派、法纪观念、行为规范、优良传统的教育,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制度意识和守法意识,养成良好的职业规范。第三,加强作风建设。要培育严谨细致、务实高效的作风,在坚持原则上模范带头,在严格按章办事上作出表率,形成一个良好的作风导向。
再次,要强化制度建设,增强制度内驱力。制度要在执行中规范,在实践中完善。相对组织部门而言,必须依完善制度建设,规范组织行为,实现由人管人管事向用制度管人管事转变。首先,建立健全干部激励机制。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重实践、重政绩、重公论,把更多想干事、能干事、能干成事、干事干净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进一步树立起干事创业的用人导向,从干部的入口保证党员干部的先进性。其次,制定科学合理的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机制。树立和落实正确的政绩观,着力实施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政绩考核评价制度。再次,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等,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工作,在制度上保证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最后,要强化监督管理,增强制度保障力。遵守制度贵在自觉,执行制度贵在严肃。要保证制度的权威性、有效性,必须对执行和规范制度实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一要落实工作责任。对落实制度要明确具体分工,责任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事事有人管,人人负责任的工作机制;二要推行目标管理。加强对制度落实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定期派出督查组,检查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出现的问题;三要实行奖惩激励。真正使广大领导干部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定的立场和执行制度的决心和信心,做到在利诱面前,讲党性而不去为,为法度而不敢为,守规章而不能为,察民意而不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