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新社会组织是指行业协会、商会和民间团体等民间组织,是行业进行自治。自律、开展自我服务和监督工作的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领域企业和党员群众的纽带,是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在新形势下,加强新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要按照新社会组织市场规律和市场需求,紧紧围绕“健全组织是基础,发挥党员作用是关键,开展活动是保证,可持续发展是目的”这一客观规律来开展,抓住关键,在强化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对策措施上求突破。
进一步加大新社会党组织的组建力度。要加快在新社会组织中组建党组织工作的步伐,新社会组织在筹备过程中就应同步考虑党组织建设间题。具备条件的新社会组织要尽快建立党的组织。在组建方式上可采取“建、联、挂”等方法,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建立一个巩固一个,巩固一个带动一批。对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其常设办事机构专职人员中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新社会组织,抓紧建立党组织。对活动正常、人员便于集中但党员人数较少、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的新社会组织,按照“行业相近、地域相邻”的原则,采取“支部建在楼上”等方式联合建立党组织。
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派遣党建工作指导员指导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这是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有力保证。党建工作指导员要积极深入所联系的新社会组织,对各方面情况进行充分调研,制订工作措施要力求有针对性、实效性。对已经建立党组织的,要帮助和指导它们增强战斗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党组织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作用;对条件成熟但还未建立党组织的,要帮助和指导其按照正常程序建立健全党组织;同时,要帮助和引导新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共青团、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并充分发挥它们在促进新社会组织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健全党员的教育管理机制。要探索建立新社会组织党员教育管理的新方法,紧密结合新社会组织党员特点,重点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先进性教育、荣辱观教育,进一步强化党员的先锋意识和角色意识。同时,立足于新社会组织的实际情况,注重开展市场经济理论、科技知识、经营管理知识和岗位技能的培训。要在各街道社区设立流动党员管理站,推行党员履行义务公示制度,督促党员定期参加组织生活。
健全党员发展机制。按照新时期发展党员的工作方针,实行严格标准、适度倾斜的政策,把新社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发展党员规划。发展党员的工作重点是职工人数较多、规模较大、力量比较薄弱的新社会组织,发展对象主要是生产经营管理骨于、业务骨干和一线优秀员工。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跟踪考察网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要指导共青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的工作。
健全党组织活动机制。按照“参与、服务、渗透、结合”的指导思想,合理确定活动内容和方式,坚持集中和分散、脱产与业余相结合,以小型、业余、分散为主,增强活动的实效,形成活动时间灵活、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组织生活正常的党建工作机制。同时,要把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与促进新社会组织的发展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注重实效。
(作者系惠州市惠阳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张伟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