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发挥党外干部作用
胡锦涛同志指出:“注意选拔和培养党外干部,确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如不抓紧,后继乏人的问题将会日益突出,多党合作就难以巩固和发展”。由此可见,培养选拔党外干部是一个事关战略性、全局性的重要问题。党外干部是我们党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培养、选拔、任用党外干部,是巩固扩大爱国统一战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于改善领导班子结构,提高民主化水平,实行民主监督,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凝集各方面的力量具有重要作用。在此,笔者将结合工作实际,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党外干部培养、选拔、任用,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的途径和办法。
一、提高认识,奠定党外干部培养选拔任用的思想基础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代表性强,同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党外干部队伍。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中央的要求,把党外干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从战略的高度来认识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拨和任用。具体地讲,要强化“三个意识”:一是要强化坚持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意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制度。选拔党外干部绝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保证基本政治制度落到实处的具体体现。如果领导干部都是“清一色”的共产党员,没有一定数量的党外人士,我国政党制度的优越性就难以得到充分发挥。二是要强化党外有人才的意识。要切实纠正目前在党内存在的“优秀分子都入党,党外没有人才”、“职数那么少,中共党员都用不过来,哪有位子安排党外干部”、“党外干部缺乏经验,干部难选”等片面、保守的思想观念,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党外干部中有大量知识分子,不少同志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学者,蕴藏着巨大的积极性、创造性。三是要强化党外干部同样是党的干部的意识。选拔任用党外干部历来是党的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无论党员干部,还是党外干部,在选拔任用的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上,党对干部的总体要求上,以及干部的责任权利等方面都是相同的。党外干部一样是党的干部,是我们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推进改革与发展的骨干力量。
二、建强队伍,增强党外干部培养选拔任用的后备力量
一要选准“苗子”。要建立一支包括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党外代表人物、各民主党派后备干部等在内的全方位、多层次、具有梯形结构的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健全和完善党外后备干部档案,定期进行考察,及时调整补充。对于有发展潜力的党外知识分子,要历史地、全面地分析和评价,对他们要看本质、看主流,而不应以一般的缺点和个人性格、生活习惯上的差异来苛求。二要加强培养。要以目前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党外干部的培养教育力度。通过加强多种形式的培训,不断提高党外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他们的参政议政和组织领导能力。要把理论武装作为首要任务。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外干部,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人类创造的优秀文明成果充实党外干部,用我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外干部,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要注重岗位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有计划地组织和安排党外干部进行培训,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和“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原则,精心组织和安排培训内容,做到计划培训与需求培训相结合,全面提高党外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合作共事、建言献策、民主监督、组织协调能力;要坚持经常性的教育培养。建立健全党外干部教育管理机制和党政领导干部与党外干部联系制度,建立教育培养的长效机制。三要建立“人才库”。坚持“一职两备”的原则,从年龄结构、学历结构、知识结构、任职结构等方面广开选才之路,把年轻、学历高、有发展潜力的党外干部纳入到后备干部队伍中。同时,采取组织选拔、基层推荐、个人自荐、动态管理等方法,及时吸纳优秀党外干部进入人才库,逐步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有广泛代表性和发展潜力的党外后备干部队伍,为党外干部的选拔使用“长流水、不断线”奠定基础。四要统筹安排。要认真贯彻上级的有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合理分流,有意识地保留一部分优秀分子留在党外,以保证有充足的党外干部后备来源。五要动态管理。认真考察考核党外后备干部的工作绩效,对那些已经成熟并具备任用条件的党外后备干部,及时推荐给组织人事部门选拔任用;对那些不适合从事领导工作的党外后备干部及时进行调整,实行滚动管理,保持党外后备干部队伍质量。六要挂职锻炼。要采用挂职锻炼方式,给党外干部成才创造条件。让党外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开阔视野,丰富工作经验,在艰苦的条件、复杂的工作环境中经受考验,提高领导决策和应变能力、创新和预见能力。同时,对于一些涉及面广的重要工作,要有针对性地选派一些党外干部参加,使其在实践中接受考验,磨练意志,增长才干。尤其要对那些青年“苗子”及时铺设必要的台阶,让他们早得到锻炼提高,早进入角色,力避到需要时因职级低而无法使用。
三、大胆提拔,健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任用的长效机制
要建立健全选拔机制,既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又破除陈旧的用人观念,不拘一格地大胆选拔、使用党外干部,完善主要由统战部门推荐党外后备干部人选的推荐程序、多方听取意见的考察程序、严格把关的报批程序,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或历史使命感做好党外干部的选拔工作。要坚持公道正派,公正地评价干部,准确地推荐干部,把那些德才兼备、工作能力强、坚定地和共产党合作共事的党外干部,在全面、客观考察的基础上,成熟一个,使用一个,并在安排上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对于那些埋头苦干、甘于奉献、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的党外干部采取先进后出的机制,大胆予以提拔使用,让大批优秀党外干部脱颖而出。具体地说,要做到“五要”:一要严把政治关。在坚持政治标准的前提下,注重选拔那些既有业务专长和代表性,又有较强参政议政能力和一定组织领导能力的党外干部。既遵循干部工作的一般规律,又充分考虑党外干部工作的特殊性,做到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二要拓宽视野。既注重从党外知识分子集中的科教文卫农林系统选拔,又注重在人民团体、经济管理部门选拔党外干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成的人才资源分布的新变化,逐步消除区域、部门和行业限制,不断优化党外干部队伍结构。三要大胆选拔。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选拔党外干部不求全责备,根据班子结构和工作需要,只要条件基本成熟就大胆选拔任用。在人大、政府、政协换届时,严格制定人事安排方案,确定党外干部合适人选,按规定比例安排党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班子成员调整、党外干部出现空缺时,优先配备党外干部;本单位难以产生合适人选的,由外部门交流选配;一时选配不上的,留出空额,待后增补,其职数党内同志不予挤占。四要逐级选拔。按照党外人才的成长规律,原则上实行逐级提拔,为党外干部成长铺设必要的台阶,特别优秀、有培养前途的党外干部,则选拔担任部门(单位)行政正职。五要竞争选拔。借鉴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把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试用期制、职务任期制、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等制度运用到党外干部工作中来,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四、协调配合,完善党外干部培养选拔任用的合力体系
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党委重视,加强领导,组织部门、区直各党(工)委、统战工作部门互相支持、通力合作。因此,作为党委参谋和助手的“两部”要从党的事业的大局出发,从坚持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着眼,主动加强互相协调与合作。要建立部门协调机制,明确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由组织部门和统战部门共同负责,做到“四个共同、三个互相”,即共同负责培养、共同落实选配、共同确定人选、共同分析研究,互相通报情况、互相支持、互相尊重。平时,统战部门应主动就党外干部后备人员的有关情况及时向组织部门通气,而组织部门在确定党外干部考察对象名单时,应充分听取统战部门的意见、建议;区直各党(工)委则要认真执行与统战部门通气联系制度,凡民主党派人士申请加入党组织时,都应主动征求统战部门的意见后再发展,确保一部分优秀分子因组织需要能够留在党外,党外干部后备来源自始至终处于一个充足的常数。
(作者系中共惠州市惠阳区委组织部副部长杨日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