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的几点思考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已经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反腐倡廉工作要适应社会的不断发展,必须积极拓宽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领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之中,努力形成有效防治腐败的机制。本文从教育、制度、监督入手,就如何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谈几点初浅的思考。
一、抓教育,筑“思想道德防线”
一个人的思想倾向、道德水准、精神追求,决定着他的行为取向。所有腐败分子,都是因放弃思想改造而导致信念动摇、精神颓废、道德沦丧。因此,我们要狠抓宣传教育,构筑“思想道德防线”。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宣传。正确的舆论导向是反腐倡廉的重要环节。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宣传纳入宣传工作的总体部署。要大力加强正反典型宣传,既要大力宣传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又要加强反面宣传,让反面典型走上讲台,促使广大党员干部从中吸取教训,时时刻刻警醒自己;要大力地宣传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既要看到反腐已取得的重大成果,又要看到斗争的复杂性、艰巨性。通过有效的宣传,坚定广大干部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必胜信心,始终保持旺盛的斗志,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提高广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是筑起反腐败斗争“思想道德防线”、实现“以德治国”的关键。近年来,惠阳区坚持开展“六个一”教育系列活动,不断拓宽教育面,增强教育实效性。一是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通过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通过宗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从而自觉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通过“两个务必”教育,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针对每个阶段每个时期的特点和要求,切实抓好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如举办廉政书画展、廉政文艺晚会,开展“廉内助”、“格言警句”征集、学习党章等活动。二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清廉的社会氛围。我们把“八荣八耻”、八个方面良好风气作为廉政文化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推进廉政文化的社会化,开展廉政文化进学校、进家庭、进农村、进社区、进工厂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同时,重视社会道德和价值观的塑造,形成普遍认同的价值观和意识形态,形成人与人之间诚信友爱、道德风气良好、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价值观念和社会风尚,维护整个社会的稳定。三是加强理论教育。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走上违纪违法道路主要原因是平时不注重思想理论学习,世界观、价值观、是非观、荣辱观错位、扭曲和颠倒。因此,我们制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教育规划,通过多个阶段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来抓好干部的理论学习。如开展调研、知识竞赛、征文、演讲比赛、理论宣讲等活动,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二、抓约束,筑“规章制度防线”
体制机制制度的不健全是滋生腐败的土壤。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一些制度缺乏整体性、超前性和预见性的弊端逐步显现出来,因此,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我们要积极稳妥地推进体制改革,狠抓制度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构筑“规章制度防线”。
(一)强化权力制约。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会产生腐败。因此,必须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使廉政建设法制化。一是要推进对权力监督制约的法制化。要尽快建立起不能腐败的防范机制、不敢腐败的惩治机制、不需腐败的保障机制、不愿腐败的自律机制,以法制化的规则和程序制约权力的运行。二是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权力的行使。从“砍、转、限、立”上入手,切实管好“权”。“砍”,即可以取消的政府审批权都要取消,防止少数人利用这项权力谋取私利;“转”,即能通过市场机制的运作代替行政审批的,都要用市场手段来处理,以实现有限资源的最佳配置。“限”,即对政府必须保留的审批和管理权力,要作科学合理的分解,规范权力运行程序,使各个岗位、各项取权相互制衡,防止少数人权力过分集中又缺少内部制约,搞暗箱操作的弊端。同时,加强对权力的运行的外部监督,如实行责任追究,以责制权;公开审批程序和结果,接受群众监督等。“立”,即健全和完善有关制度,用制度来规范权力的行使。
(二)加强资金监管。当前,贪污受贿、请客送礼、奢侈挥霍和私设“小金库”违纪违法问题,都与资金管理不善有密切联系。只有把资金严格管住,才能避免这些腐败现象的发生。因此,我们要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推进财政综合预算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严禁设立帐外帐,坚决取消“小金库”,堵塞资金管理上的漏洞。同时,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审计工作,健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追究制度,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部位和环节,制定严格的监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
(三)规范从政行为。我们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公开选拔、廉政鉴定、任前公示、民主测评等制度,真正让德才兼备的人才脱颖而出。同时,实行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度,通过严查重处,坚持民主、公开、竞争的原则,进一步消除任人唯亲、买官卖官等腐败现象。要围绕新旧体制转换中权力运行的薄弱环节,适时地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党政干部从政准则和道德规范,进一步转变干部行政职能,规范从政行为。要改革和完善分配制度,建立相应的利益保障机制和激励机制,促使和保证公务人员廉洁从政。
三、抓监督,筑“监督机制防线”
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的监督,是防止腐败现象滋生的重要环节。我们要不断创新监督机制,通过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全方位监督,构筑“监督机制防线”。
(一)加强组织监督。一是内部监督。坚持定期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有效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解决领导干部思想和行为中的问题,以达到防微杜渐;二是上级组织部门的监督,采取组织考察和诫勉谈话等形式,考察干部时,要“绩廉”并举,既要看其才,又要注重其德,特别是廉洁自律方面,发现问题苗头及时谈话诫勉,防患于未然;三是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审计和检察等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
(二)健全民主监督。一要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和党务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二要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与建议;三要加强信访工作,保障群众举报渠道和途径的畅通,建立举报奖励机制,鼓舞和调动群众同腐败作斗争的积极性;四是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活动。党政领导干部在大会上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情况和本人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汇报,然后由干部职工进行评议打分,并将考评结果存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舆论监督。舆论监督有着其他监督手段不可替代的作用,可对腐败分子造成很强的心理压力。我们在加强报刊、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监督作用的同时,通过建立反腐倡廉网络,实行网上举报,进一步拓展反腐败舆论监督的形式。
(作者系惠州市惠阳区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凌云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