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思考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差额选举办法、健全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回避、交流制度、公务员制度”,党中央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提上了一个新的历史高度,对干部监督工作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因此,组织部门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切实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确保监督工作贯穿于选拔任用干部的全过程。
一、当前干部监督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
(一)干部监督意识不够强。从组织自身上看,在工作中存在重提拔轻管理,重使用轻培训的现象,对干部教育管理偏少,在思想认识上尚未足够的重视。从干部自身来看,往往缺乏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尤其是对处在权力中心位置的
“一把手”往往不愿自觉接受监督,人们也往往不敢监督、不愿监督或无法监督。
(二)干部监督方法不够多。虽然近年来一些监督方式,如经济责任审计、勤廉公示、谈心谈话等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干部监督的主要方式仍是信访调查,监督的主要方法还是调查测评。对于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工作,研究探讨得不够,手段不新,措施不多,难以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各种信息,从根本上扭转干部监督信息来源窄、途径少、管理分散、监督滞后的被动局面。
(三)干部监督制度不够完善。近年来干部管理监督制度出台不少,但收效不大。究其原因是,一些制度出台较早,未能随形势的变化作出及时调整,已不适应现在的需要。有的制度可操作性不强,对制度的执行不够,如个人收入申报制度,领导干部填写的随意性较大,反映情况可信度不高,直接影响了监督效果:
(四)干部监督合力不够大。从监督的运行情况看,自上而下的监督比较容易实现,也比较有力。而自下而上的监督与平行监督则相对较薄弱。干部监督中群众参与度还不够高,虽然目前已建立了各种收集信息的渠道,但进行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时,一些干部群众往往抱着无所谓的态度,随意评价干部;干部考察座谈时,一些干部群众怕得罪人,不敢讲真话,不愿反映自己的真实想法,给组织掌握了解情况增加了难度。
(五)干部考察工作存有“盲点”。了解考察对象真实情况难,尤其了解干部“八小时外”的表现难。考察主要限于干部的工作圈,干部在生活圈、社交圈的情况往往掌握不到。虽然也采取了一些措施,但由于生活圈、社交圈的隐密性和封闭性特点,考察的收效不大,考察失察失真的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
二、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对策
(一)干部监督工作要突出重点。首先,从监督对象上来说,要盯紧“重要岗位”。坚持把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作为工作重点,这是搞好干部监督的关键环节。“一把手”是领导班子中居于首要地位的主要负责人,如果对“一把手”的权力运用过程缺乏必要的监督,势必会导致权力失衡、决策失误和行为失控,给工作带来损失,给事业造成危害。对“一把手”的监督,要在完善规范制度上下功夫。要建立一套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监督管理制度,包括定期向干部群众述职制度、民主评议“一把手”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个人收入申报制度、谈话诫勉制度、组织回复函询制度、收受礼品登记制度等,构建全方位的监督管理体系。其次,从监督内容上来说,要把住“重要决策”。重要决策是指重要的工程项目,重要的公务活动,重要的人事安排等。在这方面要对领导干部重大决策权的运用过程实施有效监控,制定实施细则,包括违规后的相应处罚,杜绝违规操作后无人制约的现象。再次,从监督时间上,要关注“重要时间”。如领导干部婚丧喜庆、职务升迁调动、逢年过节等,以及领导干部所谓“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社交圈”、“亲属圈”,都要作为一个重要方面加强监督。
(二)干部监督工作要贯穿全过程。对干部监督,要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任期、离任及其权力行使的全过程。第一,要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之内的监督。首先,要关口前移,加大任前监督力度。要建立完善推荐干部责任制、考察于部责任制、提请党委任免干部责任制、党委决定任免干部责任制等,任前监督重在按照《干部任用条例》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关,把好领导干部的入口关,从源头上杜绝用人上的腐败:其次,要跟踪考察,加大任中监督的力度。任期内的届中考察,年度考核,日常督查,重在强化对干部的
思想品德、群众威信、领导能力、工作业绩等监督检查。再次。要把住出口,加大离任监督的力度。重点突出经济责任审计,防止一些领导干部出现“五十九岁现象”。同时,也要做好任期内的审计,重视审计结果的运用,防止干部“带病上岗”。第二,要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切实做到:一是完善组织考核机制。主要是实行动态考核,要根据领导干部活动的情况,有目的地选择一些地方,实行走出去,请进来,了解“八小时”内工作情况与“八小时”以外情况相结合的方式跟踪考核。可采取暗访、事后调查的方法,掌握领导干部的交往、活动情况,并详细记录归档,为准确考核提供真实依据。二是加强干部监督信息工作。可建立干部监督信息队伍,保证信息来源的广泛性和真实性:加强组织、纪检、监察、审计、检察、信访等职能部门的工作
联系。对掌握的信息及时进行核实,并把证实了的信息运用到监督工作中。三是健全民主评议制度。要把“三圈”情况严格界定并要求列入领导干部的自我评议、述职报告中:还可设立民主测评意见箱、举报电话,收集各方面意见,拓宽民主评议范围,扩大评议内容。四是建立其他相关制度。如实行干部差额考察制、扩大干部任前公示范围、实行领导干部经济收入申报制等,为全面客观评议干部提供现实依据。
(三)干部监督工作要实现全方位。要改变目前存在的监督不到位的状况,就要形成党内外结合、上下贯通、纵横交错、环环相扣的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和体系,消除监督的“空白点”。首先,要把自上而下的监督和自下而上的监督结合起来。前者是指以权力制约权力,以组织的力量制约权力的滥用。例如实行诫勉谈话制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等。后者是指要扩大人民群众在干部监督工作中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例如实行党务政务公开,把群众比较关心的人事任免、项目工程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依据、决策执行过程和结果通过一定方式向群众公开,将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对重大事项、敏感问题和热点问题都要开辟群众监督的渠道,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其次,要把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搞好领导班子内部监督,一方面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凡属重大问题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另一方面要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制度,领导班子要开好民主生活会和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搞好领导班子外部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司法等部门的制约作用,各监督部门要互通情报,形成既有明确分工,各有侧重,又有强大合力的干部监督运行机制。同时,还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以及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
(干部监督科 徐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