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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区菜篮子工程建设的若干建议(三届六次会议发言材料)

2011-03-10 点击次数
政协惠州市惠阳区三届六次
   会议发言材料之十一

                                         关于加强我区菜篮子工程建设的若干建议
                                                 —— 经济和港澳台侨委员会的书面发言

    俗话说得好,民以食为天。“菜篮子”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意义重大。前段时间,一路上涨的蔬菜价格,着实让老百姓有些心慌,“越拎越重”的“菜篮子”引起中央和地方的高度重视,各项调控措施相继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 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8月18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政策措施,市物价局出台了《关于运用价格调节基金保障“菜篮子”供应稳定市场价格的意见》。
    为统筹推进我区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我们到相关部门进行了调研,并对一些存在的问题提出若干意见和建议。
     一、我区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我区“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显着成效。一是“菜篮子”种养殖基地得到较大的发展,产品的产量显着增加、品种进一步丰富,上规格、上档次、上规模品种的标准化生产稳步推进,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大幅提升,极大地丰富了我区城乡居民的“菜篮子”供应,同时为港澳地区及周边城市提供了大量优质“菜篮子”产品。2009年我区蔬菜复种面积16.24万亩,总产25.87万吨;全区生猪年末存栏6.94万头、出栏14.95万头、猪肉产量1万吨;三鸟饲养量565.10万只;肉类总产量1.6万吨。水产养殖面积达3万亩,产量1万吨。二是重点支持“菜篮子”流通设施建设,积极推动农产品流通体系、市场预警体系和应急防控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通过农检机构的建立和开展农产品标识管理等工作,切实保障了“菜篮子”的质量和安全,同时做好市场信息分析、监测和预报预警。积极推动冷链储藏、加工包装和物流配送等设施建设,提高了应急防控能力。三是正确处理好小生产与大流通的辩证关系,转变重生产、轻流通的工作思路,大力推动产销对接、农产品生产经营模式的创新,促进了本地农产品的外销与出口。目前通过大型蔬菜生产基地,使我区蔬菜远销到内地省市、港澳地区和东南亚国家。
    二、我区菜篮子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区的“菜篮子”工程建设和保障供应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总体工作的开展和现实情况离国务院提出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存在问题主要有以下方面:
    1、区财政还没有按国务院、省政府相关要求设立“菜篮子”工程建设专项基金,制约了我区“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有效开展和统筹推进。
    2、“菜篮子”生产规模化、集约化水平较低,政策性扶持少。小型、零散的种养殖点多,各自为政、缺乏有效的引导和监管。
    3、由于生产分散,“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难度大,存在盲点。有时会出现农(兽)药残留超标个案。
    4、“重生产、轻流通”的思想还没有从根本上转变。“菜篮子”市场产销网络还需进一步完善,市场供求、价格等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还不到位,难以有效指导生产,造成部分产品盲目生产。
    5、相当部分种养殖基地和大多数个体种养殖户文化水平较低,科学及专业种养技术推广难,制约了生产的发展,甚至直接影响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6、一些地方领导对“菜篮子”质量及产销对接、市场供需不够重视。
    三、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建议
    1、加大政府扶持力度。要将“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设立“菜篮子”工程建设专项基金。对规模生产基地的生产,包括机耕路、排灌设施、产品认证、质量检测体系等方面给予扶持并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高“菜篮子”产品生产规模化、集约化水平,进一步扩大外销和出口。
    一是政策扶持:切实实行“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运购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公路规费;对企业化、具法人资格的生产基地、加工配送基地免收用工办证费;建立较为完善的主要“菜篮子”产品的生产流通和进出口保险制度。
    二是资金扶持:对组织化程度高、规模较大的种养殖基地在改良生产环境、农田基本建设、质量体系建设等方面给予项目资金上的扶持;对发展大棚、喷灌等设施化生产基地给予财政专项补贴;规范现有“菜篮子”科研推广机构管理体制,加大对“菜篮子”产品良种研发推广的财政扶持;对已取得产品质量认证的鲜活农产品的生产企业视每年质量检查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
    2、做好对广大生产者进行各类专业技术培训和对表现良好企业的奖励工作。
    一是加大科技下乡、下点工作力度,加强对广大生产者的种养殖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他们的生产技术水平。
    二是利用媒体、网络对广大生产者进行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是对一些守诚信的良好企业给予宣传奖励,对个别不讲质量、不守信誉的企业给予严厉处罚,同时媒体及时予以暴光。
    3、利用各种行政和社会公共服务资源,建立和健全“菜篮子”产销网络体系和平台。要为种养殖户及时提供相关信息,优化生产结构,拓展产销渠道,防止盲目生产。
    一是抓紧建立覆盖主要食用农产品的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制度,强化对广大种养殖户的生产、市场和价格趋势的分析预警,引导他们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
    二是利用政府及社会公共资源对主要“菜篮子”产品(蔬菜、生猪)实行全方位调研、监测,掌握产销动态,确保市场供应,维护价格的相对稳定。
    4、完善应急供应体系,保障特殊情况下“菜篮子”主要产品的市场供给,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为保障市场供应,应建立主要“菜篮子”产品应急供应体系。一是在对部分较大型的种、养殖生产企业、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进行扶持的同时,要求企业承担部分义务,特别是在特殊情况、特定时段做好产品应急供应工作。二是设立销售调节基金。可与外省的生产基地建立协作关系,当遇到极端气候现象,造成“菜篮子”供应短缺时,及时调进短缺产品,防止价格波动过大给老百姓带来的生活压力。
    5、加大对各类“菜篮子”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建设扶持力度,充分发挥龙头市场和各类专业市场的“菜篮子”产品储存和调配作用。
要选择一些基础规模大、发展前景好、农业产业化带动作用强、守信誉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及主要“菜篮子”产品专业市场作为财政补贴、扶持对象;优先保障供应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并落实按工业用地对待政策;支持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帮助他们搞好产品流通、质量检测、冷冻储藏、加工配送、应急供应计划等相关设施的建设,以满足“菜篮子”产品在重要时节、特定时期的市场供应,维护市场和社会稳定。
    6、推进“农超对接”和“直销店”工作。让超市跟大型的农副产品生产基地或农产品专业生产合作社建立产销协作关系,这样可以缩短流通环节,从而减少超市的采购成本。“农超对接”更主要是保证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这样直接能追溯到蔬菜的源头,也就保证了质量,此外鼓励这些生产基地和专业生产合作社在农贸市场和大型社区设立直销店,实行产销一条龙,减少中间的批发环节,让又好又便宜的产品提供给消费者。
     最后,我们呼吁区委、区政府重视我区“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切实保障我区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减轻“菜篮子”价格波动过大给群众带来的生活压力,把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提到区政府的议事日程上来,让老百姓过上舒心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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