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全民创业,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建议(三届六次会议发言材料)
2011-03-10 点击次数
政协惠州市惠阳区三届六次
会议发言材料之六
关于推进全民创业,促进个体私营经济
健康发展的建议
—— 练健生常委(代表区工商业联合会)的发言
改革开放以来,个体私营经济成为推动我区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为缓解社会就业、促进就业、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巨大贡献,在活跃市场、方便居民生活,满足人民多样化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惠阳根据《珠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和我区发展实际,提出建设惠州市全民创业试验区,是促进个体私营经济稳定快速发展的有效途径。
一、2010年惠阳区个体户、私营企业发展情况
自2008年惠阳区开展“惠州市全民创业试验区”实践活动以来,区委区政府把推动全民创业作为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壮大惠阳区域经济的有效载体,采取了广泛宣传动员,完善优惠政策,优化发展环境等一系列举措,推动我区个体私营经济平稳发展。据惠阳区统计局数据,截至2010年9月份,我区私营企业有6735家,比去年新增1084家,增长18.85%,注册资本达522734.88万元,;个体商户38328户,比去年新增3700户,增长10.69%,注册资本有90472.5万元。
二、我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市民创业就业观念陈旧,小富则安的心理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怕苦怕累,贪图安逸。一部分下岗职工和无业居民宁愿在家休息吃低保,不愿艰苦奋斗去创业,甚至不愿出力做事。二、畏难怕险,得过且过。由于创业有一定的难度、有一定的风险,一部分下岗职工和无业居民,不想克创业之难,不想担创业风险,只图得过且过,寄人篱下,混口饭吃,过一天是一天。有的一次创业成功,企业运行良好,有机会进一步发展,但怕担风险,不想二次创业。三、等靠要思想严重。一部分下岗职工和无业居民不是自己去创业、找事做,而是一味依靠或等待政府有关部门安排就业、安排做事。甚至只要救济,只要低保,不想做事。
(二)发展环境不理想。有个体户、私营企业主反映,我区创业服务相当程度上还处于缺位状态,其中资金问题仍然是制约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发展的“瓶颈”。个体户和规模较小的私营企业在融资上困难重重,生产经营发展受到很大影响,特别是有些刚起步的小企业,即使项目好、信用好、经营好也难以得到贷款。
(三)税费负担过重,经营利润微薄。在调研中,个体户反映最强烈还是收费的繁重。如个别镇区就有针对个体户的环保费、治安费、卫生费、排污费、水费、垃圾处理费、质检费、安检费、消防费等10多项收费。有些执法部门,除了要求交纳各种培训、验收、检验、年审费用外,还要在他们指定的单位买产品,价格往往高出市场数倍。
(四)社会服务体系不配套,对个体私营企业的服务体系存在盲点。目前针对个体私营经济的行业引导、科技培训、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等社会服务体系十分缺乏。有关部门对发展个体经济说的多、做得少、虚的多、实的少。特别是欠发达乡镇的个体户信息不灵、不了解市场行情,缺乏信息互动平台,缺乏政府宏观指导。
三、关于推进全民创业,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积极营造创业氛围,弘扬创业精神。深入开展实施“全民创业”主题宣讲活动,倡导“实干创业有功,合法致富光荣”的价值观念,发扬敢闯敢试,迎难而上、锐意进取的创业精神。同时,帮助个体私营企业主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积极培育和扶持创业典型,多视角、多层次、有深度地宣传创业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从而在社会营造崇尚创业、褒奖创业的氛围。
(二)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
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向民营企业贷款,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为民营企业集合债券、集合信托、集合中期票据提供担保。支持成立民营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积累资本和经验,创造条件转为村镇银行或其他股份制金融机构。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参股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信用担保机构等新型经济组织;进一步规范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管理,发挥融资性担保机构的作用。
(三)加强对个体私营企业的税收政策服务。贯彻国家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省取消、降低的一批证照类、审批类、管理类收费政策。进一步树立税务部门的税收服务理念,严格执行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简化审批环节,简化资料报送程序,对符合条件的税收减免及时受理、审批、减免。加大力度落实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优化创业服务,发展民营企业社会中介服务。开展全民创业服务行动。设立区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为群众创业提供信息、资金支持。在乡镇、街道、社区逐步建立便民创业服务机构。发展民营企业社会中介服务。引导整合社会服务机构,坚持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原则,在全区逐步建立起体系完备、功能齐全、服务完善、监管合理的中介服务组织体系,重点支持发展创业辅导、市场开拓、企业融资、认证服务、人才培训、管理咨询、法律援助等以服务民营企业为主的社会中介机构。
(五)成立全民创业发展基金。加大对群众创业的财政支持力度,在争取国家和省财政支持我区民营企业发展的基础上,每年财政安排一定的创业发展专项资金,优先支持应届大学毕业生创业,支持科技创新型、节能环保型和有自主品牌、有专利的企业创业。同时,以经济工业园区为载体,大力发展一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食宿条件、教学设施、培训教师和实训、实践场所,而且要有一定专业办学规模和丰富的培训经验的创业培训机构。这些培训机构能对每个参训学员提供3年以上的技术、信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后续跟踪服务。通过培训机构与我区用人企业的协调联系,建立创业基地,积极推荐有基础、有条件的创业群众到企业实习,锻炼业务技能、学习管理经验,培养一批创业能人;结合我区经济发展和产业建设,为创业群众推出特色种养殖、餐饮服务等一批创业项目,为群众创业提供更多难得的机会。在全民创业发展基金中拿出专门的一部分,用于鼓励和支持这些创业培训机构,对于成绩显着的创业培训机构予以经济奖励。
(发言人系区工商业联合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