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惠州市惠阳区三届五次
会议发言材料之五
关于加强对城区公厕建设和管理的建议
—— 吴秀清常委(代表致公党惠阳支部)的发言
公厕指供城市居民和流动人口共同使用的厕所,包括公共建筑(如车站、码头、商店、饭店、影剧院、体育场馆、展览馆、办公楼等)附设的公厕。
一、惠阳城区公厕的基本情况
目前惠阳城区公厕共有31间,属区环卫局管理的有9间,分别是花街公厕、铁桥头公厕、下新围公厕、中山路公厕、新城公厕、司前公厕、张屋公厕、拨子园公厕和猪行公厕,前6间已对外开放,已开放的公厕都达到了国家一类公厕的标准,有专人管理,部分公厕并设有无障碍设施和残疾人专用蹲位。老城区三间公厕(张屋、拨子园、猪行公厕)因年久失修、入厕人少,房屋破烂,已停用多年。对外开放的22间社会公厕中除个别市场、客运站收费外,其余都免费对外开放。这些公厕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增强了城市的功能与活力。根据公厕的服务范围和使用对象不同,城市公厕在传统统计方法只统计独立的公厕,不包括公共建筑附设的公厕。
二、存在问题
总体来看,我区公厕布局不合理,数量少、档次低,不能满足市民的需求,与城区的地位不相适应,与区委、区政府把惠阳区建设成为经济发达、社会进步、环境优美、城市文明的现代化活力区的战略部署不相适应。主要存在以下六个问题:
1、淡水城区公厕偏少。根据住建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和《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05)的要求,淡水城区至少需建公厕45-50间,但由于历史遗留原因,淡水城区公共厕所偏少。
2、建设布局不够合理。主要是建设用地困难,目前城区环卫设施建设用地紧张,补建、改建和新建一批公厕,都关系到用地问题。已落实的用地大都处于偏僻位置。越是繁华路段,越是缺乏公厕。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中,公厕未列入规划。
3、无公厕建设专项资金,政府下拨给环卫局的经费只能确保日常开支,无法承担公厕新建及改建拆迁补偿问题。
4、管理维护不足。惠州市有规定每座水厕每月维护费 4000元,但市、区没有拨付公厕维护管理费用,致使公厕维护管理不到位。水厕的漏水、无水、保洁不足现象很普遍。
5、市民文明用厕意识缺乏。市民在如厕后不爱护公共设施、不注意公共卫生,随意破坏、偷盗厕内用品的情况随处可见。
6、公益宣传不足。公厕指引牌欠缺或不显眼,市民知晓率低,许多市民并不清楚已有厕所的方位,只好在就近找个角落就地方便,很不雅观,既不卫生又不文明,与文明城市格格不入。
三、意见和建议
1、区政府组织编制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由区规划局牵头,国土、环卫部门参与,结合城区现状及发展规划,编制我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切实落实环卫设施建设用地和建设计划,将环卫设施建设经费列入每年财政预算(城市建设维护费)。如淡水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中,规划先行,做好了建设6间公厕的规划。新区开发要根据其建设规模,合理配置公厕,费用纳入开发概算中,由开发改造单位承担。旧城改造要在原公厕地址上新建公厕,需要移址建设须经环卫部门同意,并要坚持先建后拆或边建边拆的原则。对公厕较少的繁华商业区,则要求该地段单位的厕所对公众开放,或暂时设置流动公厕。
2、分期分批改造改建现有公厕。尽快改造维修老城区三间已停用公厕(张屋、拨子园、猪行公厕),切实解决老城区居民如厕难的问题。
3、进一步加强公厕管理。公厕经营管理权可以实行承包给个人的管理办法,要实行公开招标,做到公平、公正。公厕承包后,环卫管理部门必须在设施和服务上达到标准,实行公厕卫生检查考评制度,对公厕的收费标准、清洁卫生、设施配备、开放时间等定期督查,进一步提高公厕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改进对不收费公厕的管理。要适当提高人员工资,每座旱厕专人负责。
4、提高公厕设计建造水平。公厕设施本身也是人文景观之一。公厕的建造避免千篇一律,可以因地制宜,力求与周边环境相协调,造型美观大方,公厕的建设模式可以突破传统方式,如做二层建设,上层可以作环卫工人宿舍,下层为公厕。这样,既可以解决环卫工人的住宿,又能保证公厕的管理达标。
公厕是现代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人类文明进程的重要产物。建设好、管理好公厕无疑将使一座城市变得更具亲和力和文明魅力。我们相信,惠阳的城市环境会越来越好。
(发言人系致公党惠阳支部主委、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副主任)
政协惠州市惠阳区三届五次会议秘书处 2010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