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伦娟常委(代表民进惠阳支部)的发言
——努力改变农村重男轻女观念,促进和谐社会发展
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长期持续偏高,既是一个严峻的人口问题,更是必须面对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将产生直接和深刻的影响。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适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取得积极进展。但是,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综合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其中,改变农村重男轻女观念是治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据不完全统计,惠阳区近四年出生人数49130,其中男性26401,女性22739,其性别比为116.1,超出了正常范围值(103—107),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形势十分严峻,任务非常艰巨。
为进一步改善我区出生人口的性别结构,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我们建议:
一、普及社会性别意识,致力于改善女孩生存环境,提高妇女地位,促进妇女发展,实现性别平等
1、完善和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实现从家庭养老到社会养老的转变,改变男孩偏好产生和繁衍的制度性基础。与国家目前大力推行的社会保障体系改革相结合,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中分阶段、分步骤地体现社会性别视角。根据普惠和优惠相结合原则,建立向计划生育女孩户家庭倾斜的农村个人养老储蓄帐户。在普遍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基础上,向农村计划生育女孩户家庭提供医疗补贴。
2、在提高妇女政治地位方面,以社会性别视角重新审视现有的妇女参政配额制度,制定适用于不同层次的完善而具有操作化的妇女参政比例要求。
3、在提高妇女的经济地位方面,制定面向妇女的就业措施。在企业实行“男女平等工作机会”认证制度。利用新农村建设契机,通过咨询、培训等方式为妇女提供各种经济发展项目支持,并提供银行贷款、小额信贷帮助妇女筹措项目资金。
二、深入开展治理出生性别结构失衡专项行动
1、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行动计划》(国办发[2005]59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标志着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进入了扩展深化阶段。这个阶段的宗旨是: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维护妇女和女孩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等基本权利和权益为目标,通过建立行为约束机制、利益导向机制和制度创新机制,改善女孩生存环境,使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渐趋于正常,促进性别平等,构建和谐社会,为中国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利的人口环境。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行动计划》精神,建立地方“一把手”负总责、各部门单位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共识,达成共为。
2、制定具有地区特色的治理方案。既要抓好重点区域和人群的综合治理工作,也要对目前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不很突出的区域做好监测,预防这些地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出现新的升高现象。
3、按照国家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以独女户和双女户为切入点,优先解决独女户和双女户家庭的社会保障问题,使独女户和双女户家庭优先实现基本养老、基本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
社会由男人和女人共同组成,两性结构的均衡是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前提。中国正处在经济社会转型期,出生性别结构失衡本身以及所带来的问题,将在未来更加复杂多变的人口背景下不断升级,需要我们切实行动起来,把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作为系统工程纳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总体规划,采取相关政策措施,动员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努力改变重男轻女的旧习俗,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创造尽可能好的人口条件。
(发言人系民进惠阳支部主委、区妇幼保健院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