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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芒委员(代表民革惠阳总支)的发言(三届四次会议)

2009-06-23 点击次数

   

 李芒委员(代表民革惠阳总支)的发言

——关于有序开展信访维稳工作的建议

    随着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种不稳定因素日益增多,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日益显露,特别是去年以来受到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信访涉及范围和层面越来越广,纠纷和冲突有所扩大,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因此妥善处理信访问题,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是摆在各级政府和部门面前的一件大事,也是当前社会的热点和难点。根据我区2008年信访工作的现状和特点,我们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一些建议,看看能否破解有序信访的瓶颈,共建和谐惠阳。
    一、我区2008年信访现状、特点
    1、信访数量大,涉及人员多。2008年我区共发生各类群体性上访事件27批次,参与人数达1611人。
    2、信访问题复杂,调处难度大。例如秋长街道2008年接信访案件38宗,84人次。涉及土地和利益纠纷的占70%,涉及社保、民生、公共利益等问题占30%。
    3、劳资纠纷导致信访和群体性事件增多。例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8年1月至10月共处理劳资纠纷2330批次,涉及41512人,企业1184家,涉及金额6181万元。
    4、无序信访多,有序信访少。有的采取静坐、打横幅等方式在政府大门非法聚集,有的采用堵塞交通的方式造成恶劣影响。
    5、各级政府和部门在信访工作中普遍处于被动接访的局面。
    6、有些干部存在畏访,惧访情绪。
    二、我区信访和群体性事件的成因
    1、由于利益冲突引发信访和群体性事件,主要表现在国企改革部分下岗职工再就业难,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或是监管措施力度不够,或是金融危机导致企业效益下滑,部分企业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农民工集体上访。
    2、劳资纠纷导致信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原因较多,大部分是因新的劳动法的实施和企业旧的管理模式的冲突导致利益冲突而引发。
    3、土地权益争议纠纷信访大部分是历史征地遗留问题得不到解决。
    4、在有些群众中存在“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导向。喜欢采用信访形式特别是采用群体上访,错误地认为把事件闹大可以给政府机关施加压力,以求更快解决。
    5、有的地方出现吃信访饭,赚信访钱的人,造成缠访闹访。
    三、几点建议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充分了解到区委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在信访维稳方面及处理群体性事件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方式方法是正确的,成绩也是有目共睹的。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新的矛盾将会不断涌现,信访维稳工作还任重道远。针对以上状况和分析,我们提出如下几点建议,务期使信访有序进行,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予解决,社会更加稳定:
    1、变“我要上访”为“问有何访”。“我要上访”是群众或利益群体向当地政府部门表达不满,有明确诉求,“人无难处谁上访”。要将“我要上访”变为“问有何访”,则必须建立三级区、镇、村或区、部委局、单位问访制度。各级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要深入到矛盾较为突出的地方,敢于站到群众中去,主动“问有何访”。关心信访人员的疾苦,倾听信访人员的心声,面对面交流做工作,“春风化雨润无声”,化解信访人员的矛盾,解决他们的信访问题,从而让他们心服口服而息访。建立一种“大问访”制度,各级能够解决问题的有关领导,定期、定时、定点大问访,畅通利益诉求渠道,化解矛盾,平息纠纷,防患未然,定访息访。各级领导主动“问有何访”,这比“我要上访”要温情得多,体现了政府部门关心民生,体恤下情。只要对老百姓有感情,就可以“化干戈为玉帛”。
    2、变“我要找访”为“替你答访”。“我要找访”是信访人员的诉求表达,“替你答访”则是最终解决问题的过程和结果。要达到这个目的,必须建立三级办访答访制度,即区、镇、村或区、部委局、单位三级主要领导定期定时定点对信访人员给予答访。在办访答访过程中,充分利用信访综治维稳部门网络,齐抓共管,认真、快捷、依法、就地解决信访问题,将不稳定因素在基层及时得到化解。提倡群众委托居委会、村委会、企业工会或其他社会团体代理上访的形式,变无序为有序,引导群众知法守法信访,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并引导群众走司法途径解决涉法信访问题。实行“首问负责制”和“首办负责制”,将接访的问题负责到底,并实行党政“一把手”对信访工作负总责。
    3、变“被动接访”为“主动息访”。建立超前预警机制,建立定期信访排查调处例会制度,分析把握本地区,本部门的信访形势,做到未动先知。经常性地排查,及时发现不稳定因素,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下访,主动介入矛盾纠纷的解决过程,充当协调督办的主角,就地化解矛盾,主动息访。
    4、变“信访”为“信法”。建立信访司法援助机制,组建信访维稳律师团。律师团由全区素质高,能力强,职业道德好的律师组成,把“信访”变成“信法”,把无序变成有序。律师团依法反映信访人员的诉求,依法调解信访人员的纠纷,维护信访人员的合法权益,为信访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处理涉法案件。实际上很多上访的案件都可以在法律的框架内解决 。能够用法律武器解决的问题,信访群众自然不会去上访,从而避免不稳定的因素出现。
    5、建立信访巡查督查制度。定期定点巡查督查村、镇、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信访情况,对信访问题突出的地方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督查办访答访的过程和结果,同时严查推委、敷衍、作假行为。
    6、建立信访惩罚制度。对不积极履行职责、不认真处理信访事项、不主动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的各级干部要实行“问责制”,谁不负责任谁就可能丢掉“乌纱帽”。造成后果的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以上访为名制造事端,组织煽动闹事的违法人员依法给予打击,决不手软。
    7、建立信访奖励制度。对在信访工作中作出成绩的各级干部和有关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并作为干部晋升晋级的有力依据。
面对错综复杂的信访问题,如何处理和化解是一门“艺术”。面对群众多元化诉求,各级政府和部门要直面挑战,以人为本,加快改革不符合科学发展的管理机制,才能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只有引导信访从无序走向有序,解决信访从被动走向主动,才能达到维护社会稳定的目标。如果化解矛盾保稳定,扶贫济困 搞帮扶,出谋划策促发展,关注民生筑和谐,那么惠阳的明天将会变得更加美丽辉煌!


                                                                   (发言人系民革惠阳总支一支部主委、惠阳人民医院崇雅门诊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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