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力度,关注和解决我区归侨侨眷老有所养的问题
关注民生,以人为本,是胡锦涛总书记所作的十七大报告的新亮点,也是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点。病有所医,住有所居,老有所养是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人民满意的标志。
老有所养就是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是社会安定的重要保证。目前,我区归侨侨眷的养老保险问题,因历史遗留、个人迁移等因素影响而无法解决。对此,我们希望能引起社会的关注、领导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
一、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当前,居住在我区的归国华侨的养老问题大体有两种情况:一是在归国时一直在华侨农场居住、工作或直接安排在惠州(惠阳),如当时有工作单位的现在不存在养老的问题。二是归国时没有安排工作而90年代初慕名来我区参加开发建设而迁居到惠阳,成为惠阳城镇居民,他们原来就没有单位或下岗,大多数与原农场单位脱钩,劳务关系已经脱离了。现在,散居在惠阳的归侨侨眷大约有8000多人,大部分人的生活较为艰苦,无固定职业,又临近退休年龄,年轻时做一些散工或小买卖糊家,现在年老了,只能靠子女在外赚钱养老,晚年生活保障不足。
二、争取政策的可行性
广东省近年开始理顺广东华侨农场的管理体制,广大归侨侨眷在各级政府的关怀下,逐步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如惠州杨村华侨农场的退休职工现在每月都能领取到社会基础养老金。惠州有几项社保政策走在了广东前列,例如:
(一)农村基层干部从2005年开始实行参保。
(二)农村独生子女和纯2女户从2006年开始实现养老保障。
(三)2007年开始实行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
(四)2007年落实征地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
在2008年,如果能把散居在惠阳又临近退休年龄的老归侨的参保问题解决,让他们老有所养,就是政府关注民生,落实十七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我们希望惠阳乃至惠州解决归侨侨眷养老问题的工作也能走在广东省的前列。
目前,一些地区解决城镇居民社保问题的做法是:对具有本地区户籍、居住满十年或十五年、有固定住所但没有职业又接近退休年龄的缺保城镇居民,政府明确给予政策,给予一次性缴交一定年限的社保金,免交滞纳金,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就可以享受社会保障,领取养老金,解决他们老有所养问题。归侨侨眷是特殊弱势群体,长期以来,党和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在“一视同仁、不得歧视、适当照顾”的原则下,妥善解决许多归侨侨眷问题。参照上述地区处理城镇居民社保问题的做法,解决归侨侨眷老有所养问题是可行、可操作的。
三、落实解决我区归侨侨眷老有所养问题的建议
惠阳是重点侨乡,我们应当重视归侨侨眷对海外关系发展的影响,肯定他们支持国家在香港、澳门实行的“一国两制”政策,反对“台独”,促进统一所起的作用。广大归侨侨眷热爱祖国,努力奋斗,在政府的关怀下安居乐业,老有所养,他们必将把自己的幸福生活的信息,传达给海外的亲人、华人。广大归侨侨眷是我们的财富而不是我们的负担,政府应当完善归侨的养老保险制度,对未建立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归侨,帮助他们参加地方养老保险统筹。
(一)区政府要充分认识我区归侨侨眷和大部分城镇居民一样,已进入老年化的现实,要及时组织制定本区养老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作为考核政府各部门和有关执法主体单位工作业绩的责任目标。
(二)大力开展归侨侨眷法律宣传工作,根据我区的实际,陆续制定有关归侨侨眷平等参与社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济救助等政府规章、办法,保障归侨侨眷合法权益。
(三)充实、加强区、镇侨务工作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把侨务事业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借鉴惠阳“慈善总会”的成功经验,设立“归侨侨眷基金”或“归侨侨眷工程”,加大力度解决归侨侨眷现实存在的生活困难和养老问题。
(四)把归侨侨眷福利与服务设施建设列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议区政府出台优惠扶持政策,对兴办归侨侨眷公寓、活动中心、养老院等设施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优先规划建设用地,用水、用电、收费标准也应给予优惠,把归侨侨眷的养老产业推向社会化和市场化。
(五)解决归侨侨眷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问题。在城乡广泛动员、组织、引导归侨侨眷参加各类养老、医疗保险,推进归侨侨眷养老和医疗保障社会化。
(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制度建设。社会保障是一项基本的社会经济制度,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必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十二字方针,在继续完善已有制度的同时,抓紧制定归侨侨眷社会特殊保障制度,探索未参保人员和无工作老年居民社会保障办法,并妥善做好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各项制度的衔接工作,构建起社会保障安全网,为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1、区政府可以建立一种新型的、统一的、适合归侨侨眷特点的养老保险制度。新型的归侨侨眷保险制度应是“低水平,广覆盖,个人缴款、政府补助、区域性集体补充”。归侨侨眷养老保险可以采取建立以侨联为主体的账户、统账结合的模式,以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为目标。
2、尽快建立全区统一的社保制度,在没建立这一制度之前,对归侨侨眷实行特殊优惠政策,并可以作为试点,以带动全面覆盖广大居民。
3、尽快把各类社会保障制度覆盖到国有、集体、三资企业、私营和个体经济单位,对归侨侨眷的家庭救济应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实施结合起来,尽快建立归侨侨眷的生活保障制度。
4、建立以侨联为主体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根据物价变动和职工工资增长情况,侨联会员可以在“帮扶基金”帮助下逐步提高生活水平,建立社会保障待遇的正常调整机制。
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我区的人口老龄化,老年人的医疗、保障等问题日益凸显,如何让这些回国参加国家建设的老年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是全区和全社会共同关心的话题。关注弱势群体,注重社会公平,才能构建一个完整的和谐社会。衷心希望区委、区政府继续关注和解决我区归侨侨眷老有所养问题。
(发言人系致公党惠阳支部主委、区侨联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