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活闲置土地 节约集约用地
促进我区经济科学发展
区委、区政府:
6月24日,区政协主席黄秋福、副主席黄雄率经济和港澳台侨委员会40多名委员到区国土分局开展关于节约集约用地的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土地资源基本情况及主要特点
全区土地总面积9.2万公顷,三大类型土地的面积及比例为:(1)农用地99.67万亩,占72%;(2)建设用地32.93万亩,占24%;(3)未利用地5.43万亩,占4%。截止2007年8月30日,全区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为13.96万亩,其中项目用地10万亩,统征地和储备地3.96万亩。全区已批未建的存量建设用地共8.06万亩,其中项目用地4.92万亩,政府统征地和储备土地共3.14万亩。土地资源主要有五个特点:
一是已批准使用的建设用地量相对多,达到成熟开发条件的量相对少。就数量而言,截止2007年8月30日,我区经各级政府批准使用的建设用地达13.96万亩,面积之大,在全省各县(区)名列前茅;就质量而言,基础设施完善且达到成熟开发的和可以成规模、成片开发的土地相对较少。
二是掌握在各类单位手上的建设用地相对较多,掌握在政府手上建设用地相对较少。在已批准的建设用地中,项目用地有10万亩,而政府的统征地、储备土地只有3.96亩,政府进行土地市场调控的筹码相对不足,依法调控土地资源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是流入各类单位主体的土地收益相对较多,进入区财政的土地收益相对较少。长期以来,无论是在一级市场的供地环节,还是在二级市场的流转环节,其中的大部分土地收益都是由企业等各类经济实体收取,而政府及职能部门只在完善用地手续过程中收取相关办证规费。
四是闲置的项目建设用地相对较多,政府收购储备土地的资金相对较少。从项目用地的开发利用情况来看,未建的项目用地面积达到4.92万亩,这些土地涉及私人、公司的利益,各种关系相当复杂,他们会通过各种途径来阻止政府盘整收回,同时政府的收购资金相对不足,从而进一步增加了建设用地盘整工作的难度。
五是建设用地历史遗留问题相对较多,突破“瓶颈”的有效途径相对较少。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由于经济过热等原因,大部分土地被征用或经批准后,并未进入开发建设阶段,很多土地在用地手续不完善情况下进入了炒买炒卖、私下转让、抵押等环节,由此产生许多历史遗留问题。对于此类问题,我区也一直难以寻找突破“瓶颈”的有效方法。
二、当前土地利用面临的一些问题
一是使用土地相对粗放、利用效率低下。惠阳主要承接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土地产出效率相对较低,尚未摆脱粗放型的国土资源利用方式。
二是土地浪费现象仍然存在。截止2007年8月30日,全区共有已批未建存量建设用地8.06万亩,占全区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13.96万亩中的57.71%。
三是盘活消化闲置土地工作仍存在一些现实问题。比如盘整对象认为盘整收回的补偿标准比市场价格低,不接受按政府规定的收购收回补偿标准。又如部分盘整对象认为土地闲置的主要原因是政府造成的,没有完善“三通一平”等市政设施,无法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不接受盘整收回。再比如闲置土地存在被法院查封、在银行抵押、征地补偿未完善、土地没有清场等遗留问题。
三、几点建议
(一)强化忧患意识,发挥资源优势,把握发展机遇,落实国土资源保护责任。撤市设区后,我区的土地总面积为920.2平方公里,截止2007年8月30日,全区共有已批未建存量建设用地8.06万亩。这是我区与相邻地区比较具有不可比拟的资源优势。惠阳处在改革开放前沿地带,具有优越的地理位置,却没有很好把握住改革开放初期全球产业跨境转移的发展机遇,错失一次很好的发展机会。当前,深圳、东莞等地促进产业转移和结构调整,激发了新一轮产业转移,当地建设用地存量不多,存在有项目无地用的现象。面对新形势,我区要充分发挥土地资源优势,解决当前土地利用面临的问题,切实把握这次难得的发展机遇。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性,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和保护资源的关系,切实转变用地观念,在推进我区城镇化、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建设中,始终把节约集约用地放在首位,共同推进土地由粗放利用向集约利用转变,积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二)加强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发挥规划对节约集约用地的调控作用。建议国土部门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在用地审批中严格土地规划、计划审查,充分发挥规划、计划对建设用地的引导和控制作用。把土地盘整工作与产业升级、土地规划结合起来,充用利用当前深圳、东莞产业转移的有利机遇和我区建设土地存量大的优势,引进高水平项目,同时,根据我区城市定位和“十一五”规划发展战略,科学划定土地用途区和功能分布区,统筹安排好各类各业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二是妥善处理保障与限制的关系,在规划、计划盘子内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以及民生项目用地;三是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严把规划、计划的落实关。突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导地位,合理解决规划中的冲突和不协调问题,充分发挥规划对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宏观调控作用。换言之,在节约集约用地方面,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
(三)抓紧完善和严格执行节约集约用地标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目前我区土地的利用率、容积率、产出率都不高,这为挖掘用地潜力提供了巨大空间。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建议做好两个方面工作:一是严格土地供应政策和技术标准,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要制定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刚性指标,对建设用地容积率、建设密度、工业项目投资强度等,都要作出明确规定,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集约化程度。新上项目首先要利用存量土地,工商业项目用地要规定单位土地投资强度和开发进度。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对那些淘汰类、限制类的投资项目,要禁止或限制用地。引导企业提高土地利用率,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利用现有土地增加投资、扩大生产规模。鼓励建设多层厂房,开发区要积极推广标准厂房,提高土地容积率。二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健全完善政府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全面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严格执行协议出让最低限价和坚持地价评估制度以及加大土地市场执法监察力度,严肃惩处土地市场违法行为,运用土地市场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土地高效节约利用。
(四)完善征地政策,保障失地农民合法权益。遏制土地交易中的腐败现象,规范土地利用管理,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引入监督机制,特别是人大政协的监督、舆论的监督和群众的监督,根治土地交易中的黑箱操作。要依法征地和用地,逐步从土地交易中超脱出来,成为公共管理者、中立的仲裁者。要采取措施切实保障失地农民合法权益。尽快出台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办法。要从单一的货币补偿方式转变为货币安置、留地安置、入股安置、就业安置、社会保障等多种形式,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
(五)用足用活有关政策,在建设用地上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我区民营企业是一支建设新惠阳的生力军,伴随着惠阳的发展共同成长,对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民营企业家长期在当地经营,有较深的人脉关系,社会影响力大,对当地政府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和社会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各地政府都非常重视扶持当地民营企业的发展,制定相关扶持政策。从我区实际情况看,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以来,由于资金等多种因素,本地中小民营企业很难在土地一级市场与外来的大企业、大财团竞争,取得发展用地。目前,土地问题成了制约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一大“瓶颈”。建议政府切实采取措施,在用地上支持当地民营企业发展,如考虑推出一些面积小的地块,给本地民营企业竟投,扶持本地企业发展壮大。
(六)加强管理,大力开展提供优质服务活动。一是办事要公开。将办理土地、矿产相关业务需办理人员提交的资料、缴交的费用标准和办事流程,都制成方便查阅、携带的小册子,并摆放在窗台上,方便群众随时查阅和索取。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经物价部门审核后上墙公开;土地交易中招、拍、挂的地点、面积等信息则随时通过电子显示屏、网络等方式进行发布,并且设立大型公开栏,将办事结果及时张贴公开。二是服务要承诺。实行科学的制度化管理,完善首问责任制,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时效。进一步完善服务承诺制,接件、交办、督办、交证实行“一条龙”的定时服务,并列入岗位责任制考核,统一使用依法行政格式文本,对前来办事的群众要一次性告知要求提供的相关审批材料和手续。
惠阳区政协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