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惠州市惠阳区委员会机关工作人员办公制度
一、树立工作“一盘棋”的思想,保证单位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按照工作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做好本职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临时有事外出要互相通气。有事不能上班,要向领导请假。
四、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要及时办理,结果要及时汇报。
五、做到文明、礼貌、热情接待来访及前来办事的有关人员。
六、加强内部团结,互通情报,互相支持,互相帮助,把各项工作做好。人人动手搞好清洁卫生,保持内务的清洁。
政协惠州市惠阳区委员会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政协机关自身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组织纪律观念,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务院、省、市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会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各类假期(含请假)和因公外出的规定
(一)因公外出(离开惠阳市区)
副科以上人员2天以上,报告主席;一般干部职工2天以上,报告分管办公室副主席;
各科室人员1天以上,报告办公室领导;外出考察10天以上由主席办公会议集体讨论。
(二)病假
因病请假要凭医院病假建议单。
机关干部职工因病请假2天以下告知办公室主任、副主任,3天以上报告分管办公室副主席。
(三)事假
事假必须从严掌握。
工作人员请假2天以上,报告主席批准。请假1天以下,报告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四)婚假、探亲假、年休假、丧假、产假的时间与待遇按国务院、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勤
(一)考勤范围
秘书长及以下的干部、职工、合同制工、临时工。
(二)考勤方法
办公室指定专人登记,应做到日有登记,月有汇总,年有总结。
(三)凡经批准出境探亲或私事旅游除可与探亲假、补休相抵消外,其余作请事假处理。
(四)各类假单或补休单,须经领导签名,连同当月考勤表送管理人事副主任处备查。
四、注意事项
(一)各类假期(除休假外)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二)各类假期只限于机关在编工作人员(包括全民合同制职工)。
(三)各科室应在不妨碍工作的前提下,对工作人员的假期做好计划安排,并要健全请假、审批、登记、销假制度,作为机关岗位责任的重要考核内容。
(四)工作人员在享受各类假期间,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由本人申请,并经领导批准后一律按事假处理。
政协惠州市惠阳区委员会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制度
一、坚持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时事政治,坚持学习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方针、政策、基本知识、政协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现代化科学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参政议政的业务工作水平。
二、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讨论为辅,学习要与调查研究、参观访问等实际工作结合起来。
三、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的学风,要坚持“三自”原则(自己提出问题,自己分析问题,自己解决问题)、“三不”主义(不抓辨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形成良好学习氛围。
四、学习内容要精而新,学习形式要灵活,注重实效。
五、成立学习领导小组,制定学习计划和检查学习的进度与成效。
六、每周周末,为集中学习讨论日,无特殊情况都要参加学习,如每季度有三次无故缺席者,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七、按照学习计划完一个专题后,要求每人联系实际,谈心得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