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和加强惠阳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惠阳府〔2017〕32号)精神,惠阳区财政局拟修订《惠阳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惠阳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惠阳区行政单位常用办公自动化设备配置标准(征求意见稿)》等三份文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3日。如对上述三份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请在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惠州市惠阳区财政局。请写明修改意见及理由,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
联系人:李远英联系电话:(0752)3370701
电子邮箱:hyjxpjg@163.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金惠大道区政府大院财政办公楼,邮编:516211,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1.惠阳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惠阳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3.惠阳区行政单位常用办公自动化设备配置标准(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