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推进我区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建设发展,我局制定了《惠阳区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建设奖补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惠州市惠阳区科技和投资促进局
2019年5月31日
惠阳区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建设
奖补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我区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建设发展,根据《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的管理办法》(粤科函政字〔2013〕1513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试行办法〉的通知》(粤科产学研字〔2015〕69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后补助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6〕1739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新型研发机构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粤科产学研字〔2017〕69号)《惠州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惠市科字〔2015〕19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奖补资金是指区政府为鼓励辖区内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发展由区级财政安排的奖补资金,该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第三条 惠阳创新平台建设奖补资金的申报、审核及发放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区科技和投资促进局负责惠阳区创新平台建设奖补资金的审核发放工作的实施。
第二章 奖补条件及标准
第五条 企业、事业和社团单位等法人组织或机构在惠阳区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惠阳产业发展方向,于2017年10月21日之后的经广东省科技厅(以下简称省)首次认定为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给予1000万元奖补。
第六条 在我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其成立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于2017年10月21日之后获得国家科技部(以下简称国家)或广东省科技厅(以下简称省)或惠州市科技局(以下简称市)的认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补。获得多个认定或多次获得认定,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奖补。
第七条 上述企业或机构获得相关认定后再迁入我区的,不予奖补。
第三章 申报程序
第八条 惠阳区创新平台奖补资金申报、审核、发放事宜每年组织一次,经认定的申报主体需按本办法向区科技和投资促进局进行申报。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通知。在认定的次年,区科技和投资促进局在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申报通知,就惠阳区创新平台奖补资金的申报时间、申报事宜及其他注意事项进行说明。
(二)申报。申报主体在通知规定的申报期内将下述申报材料报送至区科技和投资促进局,所有提供的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期内未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的,视为放弃申报。
1.《惠阳区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建设奖补资金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开户证明材料;
3.获得省新型研发机构或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的证明材料(通知文件或网上公示等);
4.通知要求的其它资料。
(三)审核。区科技和投资促进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形成拟奖补名单。对审核不通过的,区科技和投资促进局告知申报人不予通过的原因。
(四)公示。区科技和投资促进局将拟奖补名单及金额在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反映,由区科技和投资促进局核实后按规定予以处理。
(五)拨付资金。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科技和投资促进局下达奖补通知,并提请区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拨付奖补经费。
第四章 监督与管理
第九条 经核定拨付的奖补经费,由获奖补的对象统筹安排使用。
第十条 获得奖补的对象要切实加强对奖补资金的使用管理,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资金的企业、机构及工作人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原《惠阳区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惠阳科字〔2016〕2号)和《惠阳区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扶持办法》(惠阳科字〔2016〕45号)同时废止。
惠阳区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建设奖补资金申请表
附件
申请企业基本信息
|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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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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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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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件号(身份证或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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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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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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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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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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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息
申请企业
| 开户银行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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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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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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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补申请信息
| 申请奖补类别
| ¨省新型研发机构
机构名称: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a国家、 ¨ b省
¨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 a 市
中心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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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达文件名称、文号
| ( 字[ ]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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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声明
| 本人以及本单位郑重承诺,本次参与申报的资料、相关证明文件真实准确,并承担因资料虚假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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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科技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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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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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文解读《惠阳区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建设奖补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