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总工会、各区直机关(区国资委)工会工作委员会、各基层工会:
为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区总工会于2019年7月至8月期间在我区范围内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学对象及范围
助学对象主要是今年考上大专以上院校的应届生、就读大专以上院校的在读生,在我区范围内困难职工(所在企事业单位要已成立工会组织)的家庭子女。困难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200元或减去必要开支后人均月收入低于800元)主要包括: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济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2、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3、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4、困难农民工应至少满足以上一项要求且加入工会组织。
二、助学申请基本程序
1、困难职工向所在单位基层工会提出申请,填写“金秋助学”申请表并提供家庭的户籍状况、困难证明、致困原因等相关证明材料;
2、基层工会对申请人基本情况进行调査核实、公示后,统一上报区总工会维护部;
3、区总工会维护部对申报名单作进一步核查和汇总,拟定助学帮扶对象报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按规定程序完成审批手续;
4、由区总工会财务部门将助学金以实名制银行转账方式直接汇入申请人账户。
三、助学金额和名额
有子女就读大学的困难职工(包括农民工)家庭,每户帮扶助学金5000元,全区名额共有50户。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宣传和摸底阶段(7月)。由区总工会维护部拟定活动通知,并将活动通知信息下发到各基层工会和在区总工会网站公开。各单位基层工会认真做好困难职工及其子女上学情况摸底调查工作,尽快确定助学帮扶申报名单。
(二)、申报阶段(8月1日-8月15日)。各单位基层工会对符合助学帮扶条件的对象,按规定和要求填写申请表,并备齐有关家庭致困原因、户籍状况、公示等证明材料,及时上报。申请材料统一上报送区总工会维护部。
(三)、核查审批阶段(8月16日-23日)。区总工会维护部对上报申请名单作进一步核实汇总,拟定助学帮扶实名制汇总表,报区总工会领导班子审批。
(四)、发放时间(8月26日—30日)。区总工会财务部门以实名制银行转账方式统一发放助学金,资金发放完毕后,区总工会维护部将进行信息回访等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近年来,工会“金秋助学”活动已发展成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帮扶工作品牌。各级工会要继续给予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
(二)、调查摸底,完善档案信息。抓紧做好困难职工子女上学情况的调査摸底工作,建立健全助学帮扶档案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助学帮扶工作情况档案信息。助学对象经过审核符合专项帮扶资金帮扶范围的,坚持依法依规、公开公正、扶贫济困的原则,按照依档帮扶,实名制管理的要求认真开展助学帮扶活动。
(三)、形成合力,推动工作落实。要发挥政府助学主渠道作用,积极推动中央及地方政府助学各项政策的落实,帮助更多符合国家助学政策的困难职工子女享受到政策优惠,顺利完成学业。同时要加大对各项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推动政策的进一步完善。立足实际,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助学,通过单位或个人与贫困学生结对帮扶、对口资助、劳模爱心帮扶等多种形式进行助学帮扶,引导效益好的企事业单位和热心公益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向困难职工子女献爱心。
(四)、认真总结,不断提高质量。各单位要将“金秋助学”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注重发现典型,宣传“金秋助学”的励志事例,营造良好的社会宣传氛围,不断提高助学帮扶活动的工作质量。
请各镇(街道)总工会于8月26日前将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情况(含相片)以书面形式报区总工会维护部。
联系单位:惠阳区总工会维护部
单位地址:惠阳区金惠大道5号区政府大院主楼418室
联系人:王正毅、李小岳
联系电话:3808738、3386526
惠州市惠阳区总工会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