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校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局制定了《惠阳区淡水旱塘小学收费方案(征求意见)》,该稿已于2019年7月18日至2019年7月26日通过“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我局未收到公众提交的意见。现将征求公众意见结果公示。
《惠阳区淡水旱塘小学收费方案(征求意见)》意见汇总表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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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意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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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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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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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各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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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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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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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7月29日
附:关于征求《惠阳区淡水旱塘小学收费方案(征求意见)》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