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由广州茏腾园林景观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惠州白云嶂市级森林公园经营范围调整综合论证报告》,并于2019年5月23日起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示,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公示期间我局共收到公众意见0条,相关单位意见2条。现将征求意见结果公示。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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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意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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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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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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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利工程设施管理权责变动需按水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2.该规划实施前,应依照《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的相关规定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履行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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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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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生态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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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已完成划定并报国家审批。根据《惠州市生态保护红线(2018年上报审批版)》,惠州白云嶂市级森林公园经营范围与惠州市生态保护红线有部分重叠,重叠面积约为2.31平方公里。建议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印发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的通知》《广东省贯彻落实<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的若干意见>实施方案》的要求,核实重叠的范围,论证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置森林公园的可行性、提出管控措施。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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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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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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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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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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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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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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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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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圩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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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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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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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各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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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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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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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关于征求《惠州白云嶂市级森林公园经营范围调整综合论证报告》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