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
森林公园管理条例
》,由
广东绿森生态景观有限公司
编制了《
惠州东澳森林公园总体规划(
2019-2034
)
》
(征求意见稿)
,并于201
9
年
10
月
15
日起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示,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
9
年
10
月
22
日。公示期间我
局共
收到公众意见0条,相关单位意见
1
条。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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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意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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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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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生态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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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议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惠州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等作为规划依据2.对《惠阳新圩铜鼓岭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9—2028年)》无修改意见;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东澳市级森林公园的建设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项项目建设的生态环境影响、污染防治设施的可行性、与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的相符性等方面作出分析评价,待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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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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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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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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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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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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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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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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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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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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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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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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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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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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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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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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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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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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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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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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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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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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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各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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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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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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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
201
9
年
10
月
25
日
附:关于征求《惠州东澳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9-2034)》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