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12号)以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6年城镇基准地价成果更新情况的通报》(粤国土资利用电〔2017〕129号)等规定,城镇基准地价应2至3年更新一次。为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价格指导,保持基准地价成果的科学性和现势性,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经区政府批准,我局在2017年7月开展新一轮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2018年8月23日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要求,我局组织了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议,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对成果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完善,并经我区五届41次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2019年1月8日,项目成果通过了由惠州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基准地价验收组验收。并于1月17日在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惠阳国土官方微博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公示期自2019年1月17日至1月21日,共计5天。截止至1月21日,公示期间我局收到公众提交的意见0条,部门意见0条。现将征求公众意见结果予以公示。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
惠州市国土资源局惠阳区分局
2019年1月22日
附:关于征求《惠阳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公众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