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庄建设规划工作的通知》(建村〔2018〕89号)和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知》(惠阳府办〔2018〕40 号)有关精神,为加强我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引导乡村建设合法有序开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局拟定了《惠州市惠阳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该稿已于2019年5月23日至2019年6月24日通过“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我局收到公众提交的意见。现将征求公众意见结果公示。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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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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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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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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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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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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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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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将淡水街道同样纳入《实施细则》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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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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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
2019
年7月19日
附:关于公开征求《惠州市惠阳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