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区级储备粮的管理,保障我区储备粮安全,维护粮食市场稳定,有效发挥区级储备粮调控作用,确保粮食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根据《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局牵头对2004年以来实施的《惠阳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惠州市惠阳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征求意见稿)》,该办法已于2019年9月23通过“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截止2019年10月15日止,公示期间我局未收到公众提交的意见。现将征求公众意见结果公示。
关于征求《惠州市惠阳区区级储备粮管理
办法(2019年修订)》意见
汇总表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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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意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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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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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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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各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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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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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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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