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改投资
[2012]2492
号
)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
[2012]1095
号)的要求
,我局结合实际拟定了《
惠阳环境园生活垃圾焚烧二期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公众意见公示
》,并于2018年1月8日通过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网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自2018年1月8日起至2018年1月19日止,共计10个工作日。截止至2018年1月19日,我局收到公众意见0条,相关单位意见0条。
特此说明。
惠州市惠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2018年1月22日
关于《惠阳环境园生活垃圾焚烧二期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公众意见公示》的意见汇总表.xls
附:惠阳环境园生活垃圾焚烧二期PPP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第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