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明确惠阳区“三旧”改造用地协议出让缴交土地出让金折扣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结果的情况说明
为了有效推进 “三旧”改造,明确我区“三旧”改造用地协议出让缴交土地出让金中折扣率问题,我局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三旧”改造用地协议出让缴交土地出让金办法>的通知》(惠府办〔2017〕36 号)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草拟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惠阳区“三旧”改造用地协议出让缴交土地出让金折扣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惠州市“三旧”改造用地协议出让缴交土地出让金办法>,并于2018年2月2日通过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国土分局及各所公告栏两种途径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自2月2日至3月3日,共计30天。截至3月3日,我局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
特此说明
惠州市国土资源局惠阳区分局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