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惠州市惠阳区科技局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与扶持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单位意见和公众意见结果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共惠阳区委惠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创新创业活力城的实施意见》、《中共惠阳区委惠阳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惠阳区委发电〔2017〕152号)等文件精神,落实惠阳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推惠州尽快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区科技局重新制定了《惠州市惠阳区科学技术局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与扶持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已于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2月9日向区直部门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实施办法共2次征求区直部门意见。第一次征求意见,26个单位回复了意见。提出修改意见的有6个单位,其他单位无修改意见。6个单位共提出8条修改意见,采纳的有8条,具体修改意见情况见附件1。综合各部门意见,对《惠州市惠阳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发展与扶持的实施办法》进行了修改后再次征求有关单位意见,25个单位回复了意见。提出修改意见的有1个单位,其他单位无修改意见。1个单位共提出2条修改意见,采纳的有2条,具体修改意见情况见附件2。
本办法于2017年11月9日至12月9日在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意见。
特此公示。
附件1:《惠州市惠阳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发展与扶持的实施办法》 各部门第一次征求意见汇总表.xls
附件2:《惠州市惠阳区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与扶持的实施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汇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