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国土资〔2018〕726号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提升“三旧”改造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粤府〔2017〕96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及《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惠府〔2010〕9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我局对“三旧”改造工作中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系统化梳理和规范,研究起草了《惠州市惠阳区“三旧”改造实施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18年5月18日通过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区国土资源分局及各国土资源所公告栏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自5月18日至6月17日,共计30天。截止6月17日下午5:30,共收到一位群众提出的意见,主要反馈意见如下:
我局已在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进一步对征求意见稿修改完善,并报相关部门审定。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参与和大力支持!
惠州市国土资源局惠阳区分局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