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企业成本,满足产业发展差别化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完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于2018年11月1日通过“惠阳发布”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自2018年11月1日至11月9日,截止2019年1月21日,我局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
特此说明
《惠州市惠阳区工业用地使用权弹性年期出让及批后监管实施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汇总表
单位 | 回复意见情况 | 采纳情况 | 情况说明 |
社会各界 | 无意见 | 采纳 | |
惠州市国土资源局惠阳区分局
2019年1月22日
附: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惠州市惠阳区工业用地使用权弹性年期出让及供后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