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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惠州市惠阳区土地成本补偿标准及土地收益使用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9-03-20 15:56:30    来源:区国土分局    发布机构:区国土分局    点击次数:-

   区人民政府于2016年9月8日印发了《惠州市惠阳区土地成本补偿标准及土地收益使用暂行办法》(惠阳府办〔2016〕21号,下称《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对于指导我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妥善处理土地历史遗留问题等起到重要作用。该《暂行办法》已于2018年12月31日到期。根据区人民政府工作安排,我局会同相关单位对《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并于2019年2月14日至2019年3月19日期间,通过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惠阳发布”微信公众号、“惠阳国土”微博三种途径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截止至2019年3月19日,公示期间我局收到公众意见0条。
  特此说明

 

惠州市惠阳区土地成本补偿标准及土地收益使用暂行办法(征求意见)》意见汇总表

单位
回复意见情况
采纳情况
情况说明
社会各界
无意见
采纳
 

 

 

 

惠州市国土资源局惠阳区分局

2019年3月20日


附:关于公开征求《惠州市惠阳区土地成本补偿标准及土地收益使用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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