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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惠阳区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建设奖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18-11-16 00:00:00    来源:区科技和投资促进局    发布机构:区科技投资促进局    点击次数:-

   为推动惠阳区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的建设和发展,实现科技转化为生产力的“无缝对接”,通过产学研合作服务企业和产业发展,提升我区创新能力,助力惠州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我局牵头草拟了《惠阳区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建设奖补实施办法》,并于2018年10月13日起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示栏公示,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公示期间,我局收到公众提交的意见0条,部门意见24条。现将征求公众意见结果公示。

惠阳区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建设奖补实施办法》意见汇总表

单位
回复意见
采纳情况
情况说明
区委组织部
无意见
采纳
 
区法制局
无意见
采纳
 
区外事侨务局
无意见
采纳
 
区财政局
建议将《实施办法》第五章第十条“...原《惠阳区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惠阳科字〔2016〕2号)和《惠阳区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扶持办法》(惠阳科字〔2016〕45号)有关区财政资金支持的措施同时废止。...”修改为:“...原《惠阳区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惠阳科字〔2016〕2号)和《惠阳区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扶持办法》(惠阳科字〔2016〕45号)同时废止。...。”
采纳
 
区人社局
无意见
采纳
 
区审计局
无意见,建议科技局对三次征求收集的意见分析研判后报区政府审定。
不采纳
经现场与审计局及法制局沟通,无须报区政府再审定。
区中小企业局
无意见
采纳
 
区发展改革局
无意见
采纳
 
区教育局
无意见
采纳
 
区国税局
无意见
采纳
 
区地税局
无意见
采纳
 
区经信局
无意见
采纳
 
区商务局
无意见
采纳
 
区质监局
无意见
采纳
 
区金融办
无意见
采纳
 
淡水街道
无意见
采纳
 
三和街道
无意见
采纳
 
秋长街道
无意见
采纳
 
新圩镇
无意见
采纳
 
沙田镇
无意见
采纳
 
永湖镇
无意见
采纳
 
镇隆镇
无意见
采纳
 
平潭镇
无意见
采纳
 
良井镇
无意见
采纳

 

惠阳区科技和投资促进局

2018年11月15日


附:关于《惠阳区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建设奖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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