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加快我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惠阳区财政局代拟了《惠州市惠阳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1日。如对《
惠州市惠阳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在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惠阳区财政局。请写明修改意见及理由,单位或社会团体提出意见请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意见请注明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
特此公告。
惠州市惠阳区财政局
2019年3月21日
联系电话、传真:3296832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金惠大道区政法大院财政
局办公楼
邮编:516211,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附: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惠州市惠阳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