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惠府〔2017〕189号)和《惠州市惠阳区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惠阳府办〔2018〕19号)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及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草拟了《惠州市惠阳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意见征集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752-3381821。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hyzdzx@163.com
。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惠州市
惠阳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征地储备中心710室(邮编:516211)。
四、通过在线方式提交意见(具体提交方式详见本网页下栏的提示)。
惠州市
惠阳区自然资源局
2019
年8月15日
(联系人:罗利霖;联系电话:0752-3389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