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区上世纪九十年代土地管理政策不完善,城乡规划编制滞后,土地利用规划与城乡规划未能有效衔接,造成供应的建设用地比较零星、分散、形状不规则、边界相互交错等情形。近年来,我区城乡规划编制已基本法定化,大部分未开发建设用地无法按现行规划单独实施。
为解决上述建设用地开发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优化城市规划功能,提升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4〕119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完善城市停车场用地配套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18〕4号)等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草拟了《惠阳区建设用地整合开发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凡对征求意见稿有意见与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5日(星期二)前提出。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ygtydk@sina.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惠州市惠阳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510室(邮编:516200,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在线方式提交意见(具体提交方式详见本网页下栏的提示)。
特此公告。
附件:《惠阳区建设用地整合开发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
2019年9月11日
附:关于公开征求《惠阳区建设用地整合开发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