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进一步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修订版)的通知》(惠府〔2019〕12号,下称“实体经济十条(修订版)”)和《关于印发〈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惠州市“实体经济十条(修订版)”、“民营经济十条”奖励资金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惠市工信〔2019〕16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相关配套实施细则的补充完善,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起草了《惠阳区实施惠州市“实体经济十条(修订版)”配套奖励资金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凡对其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1、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752-3371167;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ygxjgyg@163.com;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金惠大道区政府行政大院内惠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发展股(邮编:516211);
4、通过在线方式提交意见(具体提交方式详见本网页下栏的提示)。
特此公告。
附件:惠阳区实施惠州市“实体经济十条(修订版)”配套奖励资金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惠州市惠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2月24日